时间:2023-07-25 来源:网络
男子利用办理手机套餐业务的便利,将收款“二维码”偷梁换柱,将客户的钱转进自己的腰包。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10个月。那么,诈骗罪量刑标准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家住南通的顾某通过朋友介绍学会了某通信公司给客户免费送手机办套餐的业务。原本做成一单能有100多元提成,但顾某做了一段时间后,渐渐起了贪念,把“黑手”伸向了客户。
顾某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先将客户原来的手机卡换到新手机上,在生成新的套餐账单收款码后,他不按照操作流程扫描收款码,而是通过偷梁换柱的方式扫描其他产品的收款码,后以需要操作为由骗取客户刷脸确认,之后将产品据为己有。此外,他还利用获取的支付码将客户支付宝里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中。通过上述方式,他共计骗取了16000余元。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
近日,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成功侦破一起冒充大师“消灾改命”的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50万余元。
“警察同志,我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大师’,说可以帮我‘改命’,可快一年了我的生活还是没有起色,我是不是被骗了啊?”6月2日,家住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的尹女士(化名)走进阳逻街派出所,向值班民警段春田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去年7月份,尹女士因家庭矛盾心情不好,在社交软件上找人聊天以排解心中的苦闷,机缘巧合下认识了一名“大师”,这位“大师”自称会“算命”,还能“逆天改命”。聊天中,“大师”耐心倾听尹女士的诉苦,开导劝解尹女士。待时机成熟,“大师”便利用聊天中掌握的尹女士基本情况,通过手机APP“算命”,将结果转发给尹女士,谎称推算出尹女士命运不佳、工作不顺、夫妻不和、家庭不睦、父母身体抱恙……直击尹女士内心深处的痛楚。
由于前期的铺垫,尹女士对“大师”深信不疑。为消灾除恶、“逆天改命”,尹女士一年来陆续给“大师”转账28万余元。
尹女士告诉民警,尽管自己花了这么多钱,但生活依然没有什么起色,可当她提出疑问要求退钱后,“大师”却告诉她“法事”不完成会被反噬。不仅如此,这位“大师”还以“下诅咒”让尹女士“全家不得善终”为要挟,要求尹女士将所有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删除,以销毁证据。
由于长时间遭受对方的恐吓威胁,尹女士显得敏感且情绪化。民警段春田耐心接待开导她,并迅速将案情上报所领导,及时展开立案侦查。
由于案情久远复杂,且尹女士在对方的威胁下删除了几乎所有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为了找出关键证据,锁定“大师”的真实身份,段春田将案件情况通报新洲区公安分局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寻求支持。
合成作战中心值班民警巴忠玉通过信息核查,及时固定了被害人尹女士手机中仅存的电子物证——寄件物流单号上的一个手机号码,通过这个手机号,民警成功锁定了“大师”的真实身份系安徽籍男子巴某佳,今年26岁,现居住在重庆市。
5部手机多重身份,职业骗子被“零口供”刑拘
7月5日,在掌握犯罪嫌疑人巴某佳的真实身份和落脚点后,段春田和巴忠玉奔赴重庆将巴某佳抓获归案,并于7月6日押解回汉。
经过进一步审查,民警发现巴某佳持有5部手机,每部手机都有一个不同的社交账户。面对民警的审讯,巴某佳一开始拒不承认自己诈骗的违法事实。随后,民警发现其5个手机社交账号分别饰演不同角色,有“普度众生的通天法师”,有“命运多舛的悲情少年”,有“自创公司的富二代”,还有“才华横溢的流浪诗人”……在每一个账号里,巴某佳均为自己虚构了一个“有故事”的人物角色。
经调查,巴某佳没有工作,通过网络“人设”,他在社交软件上不断寻找“红颜知己”,建立信任关系后以各种理由骗取钱财。经核查,全国各地已有10余名女性通过上述交友方式被骗,累计涉案金额高达50万余元。
尽管犯罪嫌疑人巴某佳拒不承认自己诈骗的违法事实,但办案民警在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的支撑下,通过前期调取的证据材料和数据信息深入开展分析研判,终将犯罪嫌疑人巴某佳“零口供”刑拘。至此,新洲公安成功破获一起在网络世界虚构身份以诈骗他人钱财的跨省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
诈骗罪量刑标准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在办理业务时,要时刻擦亮眼睛,尤其当对方要求提供支付密码、手机验证码、进行刷脸操作时,要慎之又慎,确认无误后再操作,避免造成财产损失。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