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24 来源:网络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通过网络手段抹黑商业竞争对手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创作者打着“测评”的旗号实则是抹黑对方。针对这种现象,国家法律通过“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进行规制。那么,什么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呢、金牌律师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今日热点:9月23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天极魅客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判决书显示,原告小米科技公司诉称,“小米”电视是原告的核心产品之一,2020年6月,被告进行智能电视直播测评,在阻燃测试、开机测试、画质评测、电路板比对等诸多环节,通过设置不公平比对条件、回避原告产品优点、突出竞品优点等误导性手段,让公众产生原告的产品相比于荣耀智慧屏X1存在偷工减料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误导性认识,使得原告产品销售量急剧下降,且导致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遭受了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损害了小米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本案裁判结果为,被告重庆天极魅客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2000000元,并在相关网站上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以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特征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被害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被害人的商业信誉;
3、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被害人的商品声誉;
4、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降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规定,触犯本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四、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二百三十一条分别规定本罪的处罚方式: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罚: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处罚: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什么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全部内容。对于此案的判决结果,小编只想说真是大快人心,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只有法律的约束才能阻止这些不法商家欺负老老实实做产品的企业。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苦恼,可以咨询本站专业律师为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