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4 来源:网络
近期,网曝河北一女孩,13岁时遭遇性侵,怀孕7个月被家长知道后引产,随后于2021年6月报警。至今对方尚未被追究法律责任。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男的背后有人吧。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07年6月出生的小白称,她和郭某某是在一款社交软件上认识的。2020年11月他以给小白找个工作、挣些零用钱为由,把此时年仅13岁的小白骗到了一家电竞酒店里,遭到性侵。在随后的半个月时间,郭某某又以小白家人名义进行威胁报复,并多次在不同酒店以及郭某某家中强行与其发生关系。2021年6月8日,小白的家人发现她日益隆起的小腹,带至医院检查时才发现,小白已经怀孕7个月了。此时她还差4天才满14周岁。随后小白的家人带她向警方报警。经鉴定郭某某是送检胎儿的生物学父亲。
然而,时至今日,小白却没有等到对方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我及家人经多方问询案件进展并没有得到确切答复,同时得知郭某某已经被取保候审。”近日,“对方未能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2023年6月12日,记者致电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该单位拒绝接受采访。从知情人处了解到,目前案件已经移交至当地检察机关。警方称未掌握小白被郭某某威逼利诱的证据。
案例
备受关注的“甘肃临夏12岁女孩被强奸案”,终于尘埃落定。
2023年4月17日下午,临夏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强奸案,被告人周某某强奸案。
对被告人马某甲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被告人司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对被告人马某乙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决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90000元,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疏导费等4500元,共计94500元。
对被告人周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决被告人周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30000元,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疏导费等1500元,共计315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于2021年7月30日,强奸未成年人。被告人马某乙对马某甲、司某某强奸行为提供帮助。被告人周某某于2021年7月31日,强奸未成年人。临夏市人民法院认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周某某的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严惩。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知识
在我国,因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对性的认知尚不成熟,需要给予特殊保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即不管14周岁以下的幼女自愿不自愿、同意不同意,只要该男子与14周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自愿不自愿、同意不同意,只要该男子与14周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小编也呼吁广大家长,应该把性教育提上日程,给孩子科普,加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