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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擅自变卖法院查封房产获刑有期徒刑1年

时间:2023-06-06 来源:网络

  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却在查封期间擅自进行变卖。男子因擅自变卖法院查封房产,获刑有期徒刑一年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都被查封了,肯定是不可以动的啊。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王某因一起合同纠纷案败诉,2019年7月,王某名下一套以42万元价格购买的房产被法院依法查封,后王某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的28万元还款义务,并擅自将名下查封房产以70万元价格出售给李某。

  2021年4月,法院对查封房屋张贴了封条,李某得知相关情况后将王某诉至河南省鹿邑县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王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驳回李某起诉,并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后王某被公诉机关以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明知其财产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情况下仍变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综合其犯罪事实、自首情节及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形,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规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本案王某明知财产被查封的情况下仍擅自变卖,不仅侵害了申请人和购买人合法权益,还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必将受到法律惩处。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处置法院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案例

  唐某与王某等人存在借款纠纷,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某履行还款义务。可是,王某一直未能还款给唐某。后依据唐某的执行申请,射阳法院先后查封、腾空了王某坐落于射阳县合德镇的一处房屋,并启动了司法评估、拍卖程序。

  在此期间,因王某不在案涉房屋居住,房屋空置,唐某出于早日收回借款的目的,未经法院允许,竟然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

  法院接到唐某私自出租被执行人王某房屋的举报后,承办法官立即前往调查,在核实清楚事实后,对房客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搬离房屋。房客向法官表示悔过,并写下具结悔过书。

  " 出租人唐某的行为较为恶劣,经过法院批评教育,他深刻地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写下具结悔过书。" 最终,该院根据唐某违法行为和认错态度,对唐某作出罚款 1 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唐某已履行完毕。

  承办法官表示,该案中,唐某明知法院对相关财产正在查封处置,却为一己之利,擅自出租被查封房屋,妨碍案件执行工作,应当被依法追究责任。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刑法》对此都有具体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综上所述,被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财产,非经法院判决和裁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擅自处置。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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