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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间盘突出症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时间:2023-06-05 来源:网络

  在职场上难免会受伤,那么,腰椎间盘突出症可以认定为工伤吗?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应该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吧。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肖某是一家服务公司的环卫工人。2017年7月4日,他在工作中脱树枝时,从车上摔下来受伤。他被社区医院诊断为“腰部外伤、腰部软组织损伤,不排除腰椎间盘突出症”,并建议“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后来肖某转到鹿河医院,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多次无效后,他入院了。他的入院情况和出院诊断都包括“腰椎间盘突出症”。

  2018年4月11日,陆河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内容为“跌倒导致腰痛加重和腰椎间盘突出”。2018年4月13日,服务公司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鉴定。同年6月18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决定,认定肖因跌倒导致腰痛加重,腰椎间盘突出,事故伤害属于工伤。服务公司拒绝接受,向区政府提出复议,区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维持。

  服务公司拒绝接受工伤决定和复议决定,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州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服务公司的诉讼请求。

  “腰椎间盘突出症”,能否认定为工伤?

  律师说法

  《工伤保险条例》对类似腰椎间盘突出症的综合性疾病没有特别规定,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反映了工人的急性伤害,即由于外部因素的直接作用,导致身体组织的突然意外伤害。然而,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原因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即导致椎间隙压力突然升高的因素,如突然负荷或腹部压力增加。内部因素引起的腰椎间盘突出症显然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例如,长期办公桌工作的工人引起的腰椎间盘突出症是由身体的慢性发育形成的,而不是由突然的事故伤害引起的,不被认定或视为工伤。然而,由外部原因引起的腰椎间盘突出症并不能当然地排除工伤认定的范围。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肖的诊断和治疗记录,肖的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发展是连续的,其治疗也是持续的,符合疾病逐渐发展和出现的过程。事故发生前后,肖的诊断、入院手术、鹿河医院诊断证明及其对患者肖诊断问题的回复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证明肖的腰椎间盘突出症是由坠落引起的。服务公司否认肖的腰椎间盘突出属于工伤,但在工伤认定阶段和诉讼阶段,服务公司没有提供客观有效的证据进行反驳,其声明不足以推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肖的“腰椎间盘突出”属于工伤的认定。因此,服务公司关于撤销工伤决定的请求不予支持。

  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职业病;

  (五)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非主要责任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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