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来源:网络
最近,网红小贝饿了在直播带货的时候,因“省略”两个字导致所属公司被罚46万元。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罚得好,不能睁眼说瞎话欺骗消费者。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据报道,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对品飒传媒(西安)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处以46万元的罚款,原因是相关主播在该公司关联的“小贝饿了”直播间里,把“原切静腌牛排”说成了“原切牛排”,涉嫌虚假宣传。
有人认为,因为少说两个字,被罚数十万元,监管部门有点用力过猛,个别网友甚至为主播鸣冤叫屈。其实,“原切静腌牛排”与“原切牛排”虽然只有两字之差,却有着本质不同。前者需要经过腌制,属于调理牛排范畴,而后者强调“原汁原味”,没有人为加工痕迹。根据轻工业行业标准定义,两者属于不同品类,在工艺、配料、营养成分上均有差异。在市场上,“原切静腌牛排”的售价比“原切牛排”要低一半以上。这就不难理解,这样的“口误”其实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虚假宣传,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涉嫌对消费者的欺诈。
“小贝饿了”长期从事美食直播,拥有2000万粉丝。这样有影响力的直播间,主播不可能不知道“原切静腌牛排”与“原切牛排”的差别。然而,她却在直播中反复多次刻意漏掉“静腌”二字,明显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对于这样的行为,有关部门根据其销售额和所得不当利益,最后处以46万元罚款,并无不妥,且十分必要。
虚假宣传如何处罚
(一)进行虚假宣传经营者(广告主)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进行虚假宣传广告经营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进行虚假宣传的连带责任
《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两字之差被罚46万元”,说明不管你是多大的“网红”,拥有多少粉丝,只要你欺骗消费者,侵犯消费者权益,早晚要付出相应代价。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