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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男子以隐私照片相威胁 强行侵犯前女友 获刑3年 网友;建议3后面加两个零

时间:2022-04-02 来源:网络

  近期,广东一男子以隐私照片相威胁 ,强行侵犯前女友。获刑3年。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这种人渣就应该多判几年严惩!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阳江男子麦某某在酒吧打工时,认识了女子孙某某,两人酒后发生了性关系并成为男女朋友。此后麦某某与孙某某分手。他以裸照相威胁,强行侵犯了孙某某。2022年4月1日,广东阳江江城区检察院披露了此案细节。

  麦某某1991年出生,广东阳江一家酒吧的营销人员。

  女子孙某某于2021年7月份一天晚上在阳江市江城区东汇城负一楼的ET酒吧饮酒时认识麦某某,两人饮酒后在孙某某租住的阳江市江城区文华新天地1栋1709房发生性关系并确立男女朋友关系。

  2021年7月16日孙某某与麦某某分手。此后一天凌晨5点,麦某某饮酒后去到孙某某租住房屋,采用大喊、拍门等方式要求孙某某开门,在孙某某因害怕而拒绝开门的情况下,麦某某用脚踹门,孙某某因害怕吵到邻居而开门让麦某某进入屋内。

  麦某某进入屋内后要求与孙某某发生性关系,在孙某某拒绝的情况下,以发孙某某裸照到网上、脚踢冰箱、桌子及室内物品等行为相威胁,孙某某因害怕被迫妥协与麦某某发生性关系。案发后被害人孙某某第一时间告诉了其朋友黄某某,黄某某即时报警处理。

  经广东省阳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孙某某阴道拭子和内裤检出的STR分型与被告人麦某某血样的STR分型相同。

  检察机关认为,麦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麦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但凡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奸妇女的,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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