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9 来源:网络
近日,松岗派出所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任某。并在其宿舍和出租屋内,查获上述物品。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有些钱真的是不可以赚的。那么,帮信罪怎么判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两个手机一条线,天天都有钱变现。”日前,任某注意到这样一条“兼职”广告信息。生怕错过赚钱机会的任某连忙下载广告中的某款聊天软件,并与“客服”取得联系。“这个事情很简单的,你只需要根据我们的指引进行操作,基本上每个月能有七八万的收入。”一听能有如此“高薪”,任某立即按照对方指示,瞒着室友,利用对方寄来的大量手机、电话卡以及音频线偷偷搭建多组简易GOIP设备,开启了自己的“副业”。自以为找到了赚快钱“好门路”的任某殊不知此刻的他,早已成为电信诈骗犯罪者的帮凶 。
“平常接到的境外电话,大多数是以00开头,看到类似号码大家就会提高警惕。而GOIP是一种虚拟拨号通讯设备,不法分子可在异地甚至境外远程控制GOIP设备拨打电话,改变来电显示为本地电话号码、收发短信等,让群众在接到这些电话时疏于防范。”松岗派出所民警介绍,任某利用大量手机及音频线等搭建起的,正是简易版的GOIP设备 。
目前,任某已因涉嫌帮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
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被告人马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违法所得1795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扣押在卷的被告人马某某持有的红米手机一部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2021年7月份开始,被告人马某某明知上线“猫头鹰”、“烛阴”、“信仰”、“老夫子”四人,利用信网络实施犯罪,通过在QQ群发布收购信息,为四人收购手机卡并向四人出售,后按照四人要求,指导售卡人员将其收购的手机卡邮寄至指定地点。至被抓获,被告人马某某共收购、出售手机卡共计359个,非法获利17950元人民币。其中41个手机卡被用于电信诈骗,涉案诈骗金额共计6162193.53元人民币。
界首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收购、出售手机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马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帮信罪怎么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综上所述,切勿贪图所谓“高薪”,而沦为骗子的帮凶、共犯。如果发现身边有人携带GOIP设备,或有类似手机、电话卡,集中大量使用现象,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