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0 来源:网络
近期,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被决定逮捕,因涉嫌受贿。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看看这些,电视剧还是拍保守了…那么,贿赂多少钱要坐牢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敬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5月3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消息,张敬华被“双开”。
经查,张敬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敬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敬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去年12月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张敬华被查。
12月1日晚,江苏省委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通报张敬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审查调查,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意志。江苏省委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
会议强调,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更加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张敬华作为省委原副书记,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深刻警示我们,不论什么人,不论在什么岗位,不论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惩处。
张敬华出生于1962年7月,去年2月,张敬华任江苏省委副书记,不再担任南京市委书记职务,11月任江苏省政协党组副书记,12月被查。
案例1
据安徽检察消息,安徽省宿州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侯化(副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贪污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对侯化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安徽纪检检察网5月12日报道,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宿州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侯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侯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置党性原则、纪律规矩于不顾,亦官亦商,见利忘义,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接受宴请,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骗取政府奖励资金。
侯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侯化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宿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6月1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通报了宿州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侯化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1年,侯化在春节等节日期间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等4人所送礼金、购物卡折合共计4.9万元。2021年,侯化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私房菜馆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白酒。侯化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侯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2
骄横跋扈,恣意妄为,以权谋私,贪得无厌;利用所谓的专业经验串供、转移、销毁证据;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配备驾驶人员;大肆干预插手政府采购和执法活动……
落马半年后,上海市公安局原一级巡视员,闵行区原副区长、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原局长郑文斌今日官宣被“双开”。
公开资料显示,郑文斌出生于1967年7月,山西广灵人,长期在上海公安系统工作,曾任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副主任,普陀区委常委、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局长、普陀区副区长等职。
2016年11月,郑文斌任闵行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局长。2021年11月,他被免去上述职务,12月14日官宣被查。通报显示,当时他的职务是上海市公安局一级巡视员。
2022年6月14日,上海市纪委监委宣布,开除郑文斌党籍、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对其主动上交的不当所得予以登记上交,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通报称,郑文斌问题多多,应予严肃处理——
身为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蜕化变质,背弃初心使命,骄横跋扈,恣意妄为,以权谋私,贪得无厌,严重污染任职领域的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公安队伍形象。
违反政治纪律,利用所谓的专业经验串供、转移、销毁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妄图蒙混过关;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配备驾驶人员;
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接受请托为他人安排岗位;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私车公养;
违反工作纪律,大肆干预插手政府采购和执法活动;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巨额贿赂。
贿赂多少钱要坐牢
受贿罪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公职人员,一定要学会爱惜自己的羽毛。不要忘了初心,不要以恶为伍。更不要知法犯法。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切勿踩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