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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速疲劳驾驶撞上货车货车副驾重伤身亡!检方:双方为父子不需要判刑

时间:2023-06-08 来源:网络

  疲劳驾驶是引发各类车祸的隐患,因此疲劳驾驶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近期,一男子高速疲劳驾驶撞上货车,货车副驾重伤身亡。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又是疲劳驾驶,怎么都不怕发生意外呢?生命就只有一次。那么,疲劳驾驶怎么处罚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子洲县检察院公布了不起诉的决定。

  经依法审查,2023年3月9日上午8时许,李某驾驶小型越野车,行驶至青银高速公路子吴段下行线。由于超速和疲劳驾驶,车辆撞上了右前两车道正常行驶的重型货车。72岁的被害人坐在卡车副驾驶处,脑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核实,被害人与李某是父子关系。

  榆林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吴大队认定,李某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023年3月29日,李某因涉嫌交通事故被子洲县公安局取保候审。4月11日,该案被移送子洲县检察院起诉。根据不起诉决定,李某出生于1976年,宁夏人,初中文化。

  检察院认为,李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与被害人是父子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他认罪认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检察院最终决定不起诉李某。

  案例1

  3月2日2时50分许,一辆小轿车(核载5人,实载3人),因占道行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迎面碰撞,造成小轿车驾乘人员2人当场死亡,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查,小型轿车驾驶人在夜间连续行驶近7个小时,涉嫌疲劳驾驶。小型轿车行至事故地点遇两车交会,占道行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

  近日,河南南阳一辆小客车与半挂车相撞,致小客车上7人不幸遇难。4月3日,公安部交管局通报此次事故称,小客车司机任某某系醉驾,而半挂车司机乔某某涉嫌疲劳驾驶。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疲劳驾驶怎么处罚

  1、疲劳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记12分,罚款200元;

  2、疲劳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车辆的,记6分,罚款200元。

  综上所述,疲劳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记12分,罚款200元。疲劳驾驶危害大,生死往往就在一瞬间。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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