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1 来源:网络
在我国 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我国刑法中对其立案标准、量刑标准做了严格的规定。近几年来,公职人员贪污案件频发。 2021年11月30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万载县委原书记胡全顺受贿、行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 具体开庭情况如何,感觉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万载县委原书记胡全顺受贿、行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胡全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没收胡全顺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上缴国库。胡全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胡全顺在担任宜春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中共宜阳新区党工委书记、万载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工程项目立项、工程建设推进、工程违规处罚、企业转型补偿、企业融资、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合计人民币1414万元。2010年至2019年,胡全顺为谋取职务晋升,向他人行贿60万元。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全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还构成行贿罪,且情节严重,均应依法惩处。胡全顺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具有坦白情节;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所得赃款已全部退缴,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1
湖北省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费仁平粮库监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案。费仁平在负责湖北省粮食局粮库监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期间,通过为叶某某公司量身设置招标条件、修改评分标准、要求评委降低其他公司评分等方式,为其中标提供帮助,并将亲友介绍给叶某某合作经营或进行投资。经查,费仁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2
陕西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新成受贿案。吴新成利用担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粮食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储粮指标分配、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945万余元。经查,吴新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案例3
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银峰受贿案。王银峰利用担任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粮库项目建设、企业投资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100余万元。经查,王银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贪污是违法行为,不管是人民公仆还是普通百姓,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切勿以身试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