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1 来源:网络
近期,广东省湛江市政协原副主席沈耀,因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报应来了。 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监委对广东省湛江市政协原副主席沈耀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沈耀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漠视廉洁从政要求,违规向公职人员赠送礼金;亦官亦商,利用职权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及土地性质变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沈耀严重违反公职人员组织要求和廉洁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多次组织涉案人员串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报省委批准,决定由省监委给予沈耀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沈耀简历
沈耀,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广东徐闻人,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
2003年2月任徐闻县政协副主席、县旅游局局长
2008年5月任徐闻县政协副主席、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2010年12月任民进湛江市委会主委、徐闻县政协副主席、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2012年12月任民进湛江市委会主委、湛江市监察局副局长、徐闻县政协副主席、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2013年3月任民进湛江市委会主委、湛江市监察局副局长、徐闻县政协副主席
2013年8月任民进湛江市委会主委、湛江市监察局副局长
2015年9月任民进湛江市委会主委、湛江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
2019年1月任湛江市政协副主席、民进湛江市委会主委、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2021年11月被免去湛江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2021年12月被免去湛江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贪污罪的认定
1.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行为的界限。根据刑法第383条的规定,个人贪污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贪污不满5000元的,一般不构成犯罪,情节较重的,才构成犯罪。可见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行为的界限在于两个因素:一是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000元,二是其他情节是否严重。
2.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界限 贪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窃取、骗取、侵占三种行为方式。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区别表现为:
(1)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盗窃罪、诈骗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侵占罪的对象是保管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不同,贪污罪的窃取、骗取、侵占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的;而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行为则与职务行为无关。
(3)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而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二者在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基本相同。其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既包括非国有公司、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也包括国有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客体与对象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单位财物的所有权,对象是单位财物,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非公有财物。
贪污罪的处罚。作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贪污罪的处罚也比较严厉。总之,如果要当官就别想赚大钱,如果想赚大钱,就别当官。既然选项当官就应该恪守本职,不要做不好的带头作用。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