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着力在“组织领导、渠道拓展、全程覆盖、自觉监督”四项措施上下功夫,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以制度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以公信树权威,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增强了司法透明度。
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司法公开意识。该院成立司法公开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下设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技术科组成的司法公开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全院其余各部门均为司法公开协同部门。制定了《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司法公开方案》、《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实施细则》等文件,将司法公开工作一一分解、细化到全院各部门。建立考评机制,经考评为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考评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先后组织全院干警进行裁判文书公开培训、网上立案系统使用培训等,有效提升了全院干警的司法公开意识及司法公开应用能力。
积极拓宽渠道,探索司法公开的有效路径。该院加强数字法庭建设,提升司法公开现代化程度。以多媒体证据展示为例,通过数字法庭,可使全体庭审参与人员包括旁听人员清楚了解证据内容,增强庭审查证的透明度及公信力;当事人也可在法庭允许下,通过自己携带的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播放证据,使整个质证过程全面记录在庭审实况视频中,满足庭后对证据查看的需求,建立庭审录音录像系统,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对开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以光盘形式附卷备份,让公正“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
推进全程覆盖,满足司法公开的客观要求。该院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供宣传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信访接待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利用电子触摸屏开通自动导诉,将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诉讼和执行风险提示以及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利用自助查询服务终端,当事人可以通过自己专有的用户名和密码,查询案件案号、立案信息、案件承办人、案件流程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印、打印,使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了如指掌。
自觉强化监督,为司法公开提供重要保证。该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目前,已安排16位市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院领导及中层干部积极与人大代表进行联系沟通听取意见建议,目前院领导已与5位全国人大代表、中层干部已与72位市人大代表通过见面交谈、电话、短信等方式建立了一对一的联系机制。聘请廉政监督员、设立投诉电话、开办院长信箱、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约束和规范了司法行为。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6/id/13075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