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09 来源:网络
据白皮书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涉众型经济犯罪在近年来呈现出高发态势,犯罪危害程度也在不断增大。几乎所有的非法集资类、投资理财类、组织传销类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均为团伙犯罪,且已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操作模式。由于该类犯罪的成因较为复杂,与社会经济环境、行政监管、被告人、被害人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等因素均有关系。为此,广州中院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建议从拓宽投资渠道、吸纳民众闲置资金,加强教育宣传、强化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健全监管预警机制、立足“打早打小”,区别处理,加强赃款赃物追查,做好被害人的教育疏导工作等方面入手,尽量减轻危害后果,最大限度维护被害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5/id/12904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