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6 来源:网络
为了节省开支,降低运营成本,一些公司会在老旧小区租房子作为员工宿舍。虽然这项福利节省了员工的房租开支,但一旦员工在入住期间发生意外,如何分担责任就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近日凌晨1点多,山西寿阳一宿舍发生火灾,火灾造成8人遇难、5人受伤,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此事件一曝光,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2021年12月6日,山西省寿阳县明泰电厂项目部一处住宿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后,当地立即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迅速开展火灾扑救和现场救援,截至4时20分现场救援已结束,火灾造成8人遇难、5人受伤,目前受伤人员伤情稳定。善后工作已同步展开,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相关案例
今年年初,徐州某小区房屋发生火灾,年仅17岁的李某不幸遇难。经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不排除遗留火种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据悉,发生火灾的房屋是某公司经营者何某从房产中介处租赁作为员工宿舍使用的,李某作为该公司学徒和6名员工共同在此居住。根据多名员工在公安局的供述,一名员工曾在火灾发生前抽烟。事故发生后,李某的父母悲痛万分,认为公司经营者没有对员工进行合理安置,也没有尽到安全教育和监管义务,存在重大过错,遂将该公司及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合计110万余元。
法院判决公司监督管理不力,承担30%责任铜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作为被告公司招聘的学徒,居住在公司经营者何某为该店员工租赁的出租房内,因火灾身亡,其生命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被告招用尚未成年的李某作为学徒,应当尽到妥善的教育、管理义务。虽然为宿舍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指定了宿舍管理人,但是在员工日常生活中并未尽到监督管理义务,以至于火灾发生造成李某死亡。被告虽然不是直接侵权人,造成李某死亡也并非发生在从事雇佣活动中,但是李某居住在被告提供的宿舍中,火灾由他人的行为引发,被告存在管理行为的不力,与火灾的发生、李某的死亡具有原因力,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综上,法院酌情判决被告赔偿李某家属30%的损失,即33万余元。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徐州中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营者对员工宿舍负有监督管理义务。不少公司都为员工提供了“包吃包住”的待遇,以期稳定员工,但是一旦发生意外,容易引发赔偿问题,比如员工非工作时间在宿舍受伤、因身体原因在宿舍发病死亡、因喝酒等原因导致猝死等。“包吃包住”并不是公司及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但其应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
公司和经营者不仅有义务向学徒传授技能,而且有责任监督和管理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公司和作业者应制定完善的员工宿舍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聘任管理人员,对员工和学徒进行安全生产和生活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用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员工和学徒的不当行为,确保员工宿舍的财产、消防和生命安全,切实保护员工和学徒的合法权益。只有尽我们的责任,我们才能防患于未然,防止悲剧的发生。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