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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说“不”!北京地铁一猥亵男被女子揪住后当场下跪求饶

时间:2023-05-09 来源:网络

  近期,在北京的地铁上,一名男子在地铁列车上猥亵女子被拽到车下后,当场下跪求饶,被警方依法拘留。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精神变态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姐妹们坐车一定要注意安全!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5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通过官方微博通报称,一名男子在地铁列车上猥亵女子被拽到车下后,当场下跪求饶,被警方依法拘留。

  公交警方在通报中称,刘女士在地铁1号线列车上遭到一男子猥亵,多次躲避后,男子仍紧追不舍。

  当列车到达四惠东站时,刘女士鼓足勇气一把揪住猥亵男,并扭拽到站台上,随即报警。

  男子见状,突然跪地求饶:“我给你道歉,你别毁了我!”

  最终,该男子被北京公交警方依法拘留。

  案例

  近日,在某公共场所,一位戴着眼镜的男子对着一个大概八、九岁的女童做出不雅的动作。

  监控画面显示,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大概六七岁的男童和一个八九岁的女童在某公共场所里面的娃娃机面前,抓娃娃,而在他们身后站着一个穿着条纹衫的眼镜男子。

  看到这画面,不知道的人都认为是一个爸爸带着两个小孩在那里玩抓娃娃,可当我们注意看的时候,发现这名眼镜男子站在女童的身后,紧贴着女童身后,身子来回磨蹭,这动作实属不雅。

  当我们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心里能想到的,大概都是同一个答案:这名眼镜男子并非是这两名儿童的父亲,如果是这两名儿童的父亲,怎么可能会做出这样的举动?那简直是丧心病狂,畜生不如。

  当时,这两名儿童正在玩得起劲,根本没注意到后面的这名眼镜男子,不过好在被警察当场抓住了。看到警察从后面掐住脖子,擒拿的手法,有网友表示:帅呆了!这动作简直就像是掐狗一样,看着就解气。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小编提醒大家:在公共场所如遇猥亵滋扰,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要勇敢说“不”,并及时报警。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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