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6 来源:网络
近期,甘肃14人被判刑,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抓得好,不然不知道要危害多少人。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对14名被告人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10年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4万元至4000元不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经审理发现,2022年2月,被告林某德与范某辉搭建黄色网站,将淫秽视频推送给他人有偿观看牟利。后来,林某德联系被告石某鹏,让他负责搭建黄色网站平台。史某鹏、卢某杰作为运维人员,维护黄色网站平台。为了增加淫秽视频的传播量,王某葵、范某慧、林某德等人招募被告人方某、王某荣等人为传播视频的代理人,利用手机、电脑等工具发送包装好的视频链接供他人付费观看,被告人黄某坤将黄色网站的盈利资金提取或转账。经鉴定,被告林某德等人传播的视频均为淫秽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德、史某鹏等人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黄某坤明知是犯罪所得而转移,其行为构成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和悔改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
近日,广东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色情直播”案件,一对情侣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获刑十年、八年。
00后周某(女)与95后邵某(男)为男女朋友关系,两人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周某平日在直播平台做女主播赚取打赏收益。
2021年5月初,周某通过直播圈了解到进行淫秽色情直播收入可观,便与邵某商量如何找到直播平台,尝试做几个月“黄色”主播好赚点快钱,为了牟利两人一拍即合。
随后,邵某联系上了某网络主播平台,此后大约半年间,周某每天晚上十点许开始到凌晨两三点在某网络主播平台上进行淫秽色情直播。
其间,周某曾与邵某有过共同进行淫秽色情直播,为平台产生144万余元收益,周某和邵某按照与平台之间55%提成,共获得79万余元,其中,59万余元属于违法所得,用于周某、邵某的日常开销。后周某和邵某被抓捕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周某、邵某以牟利为目的,结伙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考虑到周某、邵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荔湾法院于2022年5月判决周某、邵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年,并处罚金。周某、邵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作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本案中两名被告人在直播网络平台进行收费色情直播,在平台所赚取的违法利润中按照55%抽取提成谋取非法利益,其行为有违社会道德风尚,对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治理具有腐蚀、破坏作用,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本案中两名被告人其非法获利数额已达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从严惩处,遂根据两名被告人的地位作用、悔罪态度等作出上述判决。
综上所述,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