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2 来源:网络
我们都知道网络是虚拟的,网络交友需要谨慎。近期,赣州一女子,见网友遭抢劫。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那么,抢劫怎么量刑?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赣州经开区一女子。本想赴一场与网友的约会,不料却掉入早有预谋的陷阱……2023年7月2日凌晨,古女士与某社交平台结识网友见面,刚坐上对方的车,就被两名男子控制,并被要求拿出手机。
男子将古女士手机里的账户余额,通过扫码转入自己手机。情急之下,古女士趁对方不备,突然下车摆脱了对方控制。2男子则拿着古女士手机逃离了现场,惊魂未定的古女士随即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报警。
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很快锁定了2名男子身份信息,并于当日15时左右在章贡区沙河镇,将犯罪嫌疑人郭某平、余某明抓获归案,追回被抢手机一部。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某平、余某明,因无固定经济来源,遂产生了通过社交平台物色女网友。将女网友约出见面后,再对其实施抢劫的想法,不料作案当天就被警方抓获。目前郭某平、余某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
贵阳一对情侣采取暴力的抢劫方式抢劫了一名女子,两人作案后,还没来得及销赃就被民警抓获。近日,贵阳南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抢劫案。
2018年12月10日凌晨2点,在南明区青年路东宝花园16栋发生了一起抢案,被害人报警后,警方在两小时后将一男一女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了解,被告人丁某某采取抱肩膀、捂嘴巴暴力的手段,与被告人沙某某一起抢劫走被害人雷某某单肩包一个。
被抓后,两人对抢劫一事供认不讳,赃物已发还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至于抢劫的原因,被告人沙某某表示,其母亲生病急需用钱 ,被告人丁某某是为了帮她才抢劫。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丁某某、沙某某抢劫虽然事出有因,但两人的行为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公诉人建议,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沙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抢劫怎么量刑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