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4-09-09来源:网络
笔者参加培训时,一位法学教授在从人性、权力、制度等三个方面分析了腐败产生的原因,唯独没有从文化的角度进行剖析。
其实文化对腐败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中华民族数千年发展和专制统治,创造了优秀灿烂的中华文明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糟粕,这其中就有渗透到骨子里灵魂里的、体现在行动上的贿赂文化。
遇到事情时,人们的第一个反应不是按照道德的制度的法律的思维去研究解决的方案或措施,而是找人找关系、请客送礼。直到请了客送了礼,事情就好像解决了一多半,即便人家不收也算意思表达到了,心里才会踏实。
在中国,这种心理,人皆有之。人们一边骂着腐败,一边又参与腐败、制造腐败、推动腐败,有了权力自己也想腐败。
因此,贿赂文化成为腐败产生发展爆发的一个重要因素。贿赂文化消解着道德的、制度的、法律的约束、惩治功能,也消解着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因为,贿赂文化一日还在,腐败现象一日不除。
贿赂文化根深叶茂,绵绵流长,肃清贿赂文化非一朝一代之功。
肃清贿赂文化,建设清明文化,需要反腐败的强力“倒逼”,通过深入推动反腐败,再加上机制制度的完善,让那些掌握大大小小权力的人们不敢“腐败”,让人们请不了客送不成礼,从源头上掐断人们找关系找人、有钱好办事的念想。在中国的当下,这是最管用的一项措施。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我们就必须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习总书记的这句话,让我们看到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社会清明的美好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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