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4-11-11来源:网络
11月6日,国新办召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发布会》,一位记者提问:“这次全会决定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请问您对此怎么理解?”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回答说,“就是因为实践中乱决策、违法决策、不按民主程序决策、不按科学规律决策经常发生,这种情况必须坚决纠正。”(11月7日《人民日报》)
重大决策事关国家发展、社稷民生、地方兴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是重大决策必不可少的要素,这也是“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下,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但正如袁曙宏所言,实践中乱决策、违法决策、不按民主程序决策、不按科学规律决策现象经常发生。
之所以如此,一是“法治”理念、思维还远远没有在一些行政首长、决策者们的脑子里驻扎,重大决策不讲科学论证,没有合法性审查,缺少风险评估、规划调研,不符合地方实际,甚至朝令夕改,随意性很大;二是权力缺少监督,一把手“说了算”思想根深蒂固,决策缺乏公开听证程序、公众参与程序、民主讨论程序,乃至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决策屡屡发生;三是事后责任追究机制缺失,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决策之后,往往是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堆“烂尾”让国家、公众埋单,而决策者、责任人脱身事外,更让“三拍”现象恶性循环。
法治政府就是责任政府、服务政府,依法治国时代主题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提高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十八届中央全会决定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彰显中央励精图治、拨乱反正、严明吏治,构建法治中国的决心,也给所有“土皇帝”“太平官”戴上了紧箍咒。
权力是把双刃剑,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任何不受监督、不用担责、逍遥法外的权力都是“耍流氓”,严重悖逆权力伦理,背离权力运行的法治轨道。权力失范、法治不彰,导致各种乱决策、违法决策、不按民主程序决策、不按科学规律决策,祸国殃民,贻害无穷。浮于表面的是一些地方急功近利、急躁冒进,追求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背后往往还有许多见不得阳光的权钱交易、利益兑换深藏暗处。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让“三拍官员”为其决策失误埋单,是权力回归伦理、依法运行的需要,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还是当下反腐“零容忍”、反腐工作法治化的需要,更是依法治国的本义和时代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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