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峻雨律师
在职律师
执业年
成都
服务领域:
婚姻家事
合同
遗产继承
房产
婚姻
债权债务
婚姻家事
房产
婚姻
合同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创客广场A座20--21层
免费咨询
法律咨询电话:
188****2686
董峻雨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遗嘱继承、分家析产、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
董峻雨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工作近6年。从业期间代理分家析产、离婚诉讼、遗嘱继承、合同纠纷、公司纠纷等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工作认真、细致、负责,获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广泛认可。
部分胜诉案例:
1、张某与高某离婚纠纷一案,代理张某一方。本案高某欲分割张某名下一套价值3500余万元的房屋增值部分,代理律师在审理过程积极收集证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出高某未与张某共同还贷、无权分割财产增值部分的主张,最终法院驳回高某要求分割张某名下房产增值部分的请求。
2、技术开发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二审,作为上诉人的代理人,在其一审要求被上诉人赔偿其200余万的诉请被驳回的情况下,在二审代理律师的积极争取下,二审法院直接改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赔偿103万元,为委托人争取了大部分损失赔偿。
3、李某华与田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代理李某华一方,最终从602万的售房款为委托人争取到320万元的共有份额。
4、代理李先生与黄女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二审均胜诉。合同履行期间,因黄女士隐瞒其并非出租房屋产权人的事实,最终导致实际的产权人和第一手承租人出面要求李先生腾退房屋,故此代理李先生起诉黄女士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其返还租金、赔偿损失,一审、二审均获法院判决支持。
5、代理被告韩某与原告房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房某与韩某共同委托芦某开户投资理财,后房某认为韩某存在对敲行为,要求韩某赔偿其账户损失。接受韩某委托后,律师认真分析原告证据及本案事实,提出原告证据并不能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的主张,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6、代理周某、韩某诉香河盛远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胜诉。周某、韩某在香河购买商品房,香河公司收取了10万元团购服务费,后周某、韩某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要求香河公司返还不当得利10万元,经律师调查了解,双方并未签订居间服务合同,香河公司也未提供任何服务,在代理律师的争取下,一审法院判决香河公司返还全部团购服务费。
7、代理孙某拆迁安置补偿费分配纠纷一案胜诉。孙某承包土地因政府修路项目被征收,征收补偿款由相关部门统一转入小赵庄乡芦家园村村委会账户,由村委会向被征收人分配支付。因孙某的兄弟孙某乙对该承包地有异议,认为孙某被征收的土地中也有孙某乙的份额,多次到村委会提出异议,并要求村委会将相应的补偿款分配给孙某乙。村委会便以此为由拒绝向孙某支付19万余元补偿款,并要求孙某和孙某乙协商好以后再到村委会领取。律师接受孙某的委托,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其依法分配并向孙某支付相应的土地补偿款。该案经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孙某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驳回了孙某的起诉。后代理孙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撤销原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重审法院判决全部支持了孙某的诉讼请求,现判决已生效,村委会已向孙某支付了全部土地补偿款。
8、王先生劳动争议案,代理劳动者王先生,仲裁中律师提出公司以旧的且未经民主程序确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仲裁委采纳该意见,并最终裁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委托人争取了最大利益,并获得委托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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