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联系电话: 400-100-6375
首页> 房产> 房屋空置 物管费不能停

房屋空置 物管费不能停

6次阅读 胜诉 2020.04.16 00:00:00

只因房屋空置,李先生觉得他未享受到物业管理服务,所以拒缴物业管理费。在几经催讨无果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依约支付物业管理费。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依据物业纠纷司法解释,对此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李先生需缴房屋空置期间的物业费约3.6万元。

2006年11月,李先生购买了某大厦的一间房屋用作办公,房屋建筑面积为112.49平方米,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约定。约定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21元,物业公司在周一至周五提供中央空调,周六、日空调关闭。此外,约定还明确表明,如果房产空置时,业主仍需定期交纳各项费用。然而,自2008年6月李先生的房屋开始空置起,他就开始欠付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多次向他催讨,但都无果。于是,在2009年9月,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案例点评

一审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提供了李先生服务,所以李先生理应支付物业管理费。但李先生的房屋的确处于空置状态,客观上导致物业公司管理费降低,所以法院酌情适当扣减物业管理费,最终判决李先生支付所欠物业费3万元。

物业公司不服,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诉讼,称公司与李先生所签约定里详细说明房屋空置时仍需缴各项费用,而且即使李先生房屋空置,他们仍然向他提供了物业服务。

李先生则辩称,物业公司控制大楼空调的提供时间,使得他的租赁和经营都受到影响,物业公司供热系统每个单元都有具体的使用窗口,有使用量,因此,他的房屋空置期间,的确是降低了物业管理服务费。

免费找律师
3秒免费登记 坐等律师联系你
  • • 风投天使轮500万 有纠纷就找金牌律师
  • • 更专业的律师平台
推荐专长律师
1 吴敬律师

吴敬律师 咨询我

北京 知名律师

电话: 132****8313

2 焦景收律师
3 王传巍律师
4 胡增瑞律师
5 张仁藏律师
6 叶真涵律师
7 李吏民律师
8 刘泽律师
9 李晓栋律师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