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一公安局长姚喜双涉嫌严重违纪落马了。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1月16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转发了一条消息,辽宁省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落马。在稻田蟹横行的晚秋,盘锦公安局长这样一个位置并不是很高的官员落马,却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
就在今年5月份,盘锦市原任公安局长姚喜双在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的任上落马。说起来,这两人都是从省公安厅“空降”到盘锦的,一个是经侦总队总队长,一个是技侦总队政委。如果申海青不是折足盘锦,大概率也会在几年后升到省里。
但辽宁省公安系统今年以来其实颇不宁静,曾担任过姚喜双、申海青老上司的两任省公安厅厅长都落马了。今年1月落马的李文喜,从2000年到起深耕公安厅11年。8月份主动投案的薛恒,则接李文喜的班从2011年起当了两年省厅厅长。也就是说,姚喜双、申海青完全是在李文喜的麾下,在公安系统“成长”起来的。值得注意的是,去年落马的原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也曾是辽宁省公安系统的老将,调离辽宁时他担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与李文喜有着多年的同僚经历。他因被定性“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而被外界格外关注。
就在这样一个敏感当口,盘锦市公安系统发生一件事,进一步把人们的目光吸引到这里。去年盘锦市发生一起滕德荣涉恶案,此案一开始争议就比较大,2020年6月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大洼区检察院检察官孙旺在法庭上称:司法机关当中,收受贿赂不办事,正说明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被告人的笔录时间与同步录像不一致,恰恰说明了侦查人员严谨扎实的作风。此语恰好经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出去了。
到了今年7月底,盘锦市公安局将周筱赟从广州家中“跨省带走”至盘锦监视居住,并发布通告称,周筱赟等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涉嫌寻衅滋事。此事一出让很多人惊讶,一是因为“跨省追捕”记者律师这样的事已经很久不发生了,二是因为含糊其辞的“发布虚假信息”的理由实在牵强,大洼区检察官的言论是经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过的,而盘锦警方也拿不出别的过硬证据。
人们注意到,9月16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一督导组组长耿惠昌一行到盘锦市下沉督导,实地调研盘锦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展情况。而9月30日,盘山县检察院就对周筱赟等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我们虽然不能断定申海青的落马一定与周筱赟案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但是反观此事的来龙去脉,可以说暴露出了盘锦市公安系统在工作作风、权力观方面的很多问题。至少在如何对待警权这个问题上,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从严治警”的风向是有所偏离的。
我们曾经总结过很多次,十八大以来有这么一条规律:凡是关乎公平正义、有人公开实锤举报,同时引发舆论强烈关注的事件,早晚会给公众一个交待。从“春风书记”、“重庆草帽姐”,再到鲍毓明事件等等数不过来的事件都印证了这一点。滥用警权“跨省追捕”,企图用粗暴手段办“铁案”那一套,在新的时代明显已经行不通了。但问题是,为什么时至今日还有人觉得他可以这么干呢?
李文喜等人给辽宁公安系统留下的影响很难在短期内彻底消除,申海青这些在那个时代被提拔起来的人,甚至很可能对过去的政治风气恋恋不舍,对警权肆意挥洒的时代难以忘怀。
在政治表态时他们会说一套话语,而在实际行动上则还是自觉不自觉地按照过去那套惯性做事。其中有一些人,可能会被教育过来,而另一些人则早晚会暴露出来。这也就是为什么针对政法系统的正风整顿,需要一轮接着一轮持之以恒地进行下去。不论是公安体系也好整个政法系统也好,那些真正读懂文件政策精神的人,早就明智地改弦更张。而那些假装在读的人,能欺骗的只是自己。
公务员违法违纪处理
《条例》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所谓的案件移送制度,是指处分决定机关在调查处理政纪案件过程中,将涉嫌犯罪的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制度。 案件移送制度建立的基本依据是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职能分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除此而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因此,处分决定机关在调查处理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违法违纪案件中,发现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涉嫌犯罪,是指处分决定机关在查办政纪案件过程中,根据所掌握的违法违纪事实、证据以及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违法违纪涉嫌犯罪。对涉嫌犯罪的,处分决定机关应当进行移送,至于是否属于犯罪,则要由司法机关来最后判决。需要注意的是:①应当移送,即必须移送,对于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而不移送,造成犯罪嫌疑人逃脱刑事制裁的,应当根据刑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和行政纪律责任。②根据先刑事、后行政的原则,处分决定机关一般应当在法院判决后再给予处分,这样能够保证司法判决与处分决定的一致。但是,处分决定机关对违法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也可以先行给予处分。
公务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在职务过程中,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可能会被纪委立案调查,公务员有协助调查的义务。无论是谁以身试法,等待他的必将是严厉的惩处和制裁。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17 15: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