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 交通事件总是时有发生。昨日,安徽马鞍山 一小型客车与重型货车相撞 ,造成8死8伤。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那么,开车撞死人如何处罚?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事故发生于2021年11月15日晚22点11分左右,安徽马鞍山博望区博望镇秦岭大道与新合西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小型的普通客车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惨烈相撞,有关部门在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据悉:在此次事故中,共有8人不幸身亡,另有8人受伤,目前伤者还尚在救治中,暂无生命危险。至于此次事故的具体细节的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还在进一步进行中,要以官方后续的通报。
案例1
2021年01月29日22时许,刘某杰驾驶车辆所有人为刘某的湘FM****小型轿车搭乘2人,沿湘阴县G536线由西往东行驶,当车行驶至新泉镇杨红村七组地段时,与宋某飞驾驶的车辆所有人为铜鼓县家家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赣C8****重型仓栅式货车会车时,两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两车受损。
事故认定:在此事故中刘某杰夜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右侧通行规定,会车时因相向车辆灯光照射引起视觉障碍无法正确判明前方情况时,未降低车速安全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会车时因相向车辆灯光照射引起视觉障碍,无法正确判明前方情况时,应当降低车速安全行驶”之规定,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宋某飞夜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未确保安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和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2
10月7日凌晨,在南岸区二塘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闯红灯的越野车相撞,自行车上两人摔倒受伤。交巡警调查发现,骑车人张某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当日凌晨1时许,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西区大队接报警,称在二塘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有两人受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辆玛莎拉蒂越野车在路口撞上一辆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骑车人张某和后座乘客摔倒受伤。
看到交巡警到场,张某顾不上伤痛,急切地向民警打听事故责任如何判定。原来,张某在骑电动自行车前喝过几瓶啤酒,通过路口时也未注意看信号灯,只见前方没车便骑行过去,结果被一辆豪车撞翻,由于担心赔钱,惊得酒醒大半。民警现场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1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民警调取监控,发现这起事故系越野车在路口闯红灯酿成。民警结合当事人的陈述、酒精检测结果等证据,判定越野车驾驶人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并处以200元罚款、驶证记6分。骑车人张某系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应负事故次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将面临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此次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治疗、车辆受损费用将由两人按责任比例分摊,双方驾驶人对此表示无异议。
开车撞死人如何处罚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要是驾驶者没有违法交通法规而撞死人的话,此时一般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否则的话就会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通常是根据具体来进行判决。
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8死8伤的惨剧,除了痛心,真的不知还能再说些什么,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交通事故猛于虎,作为机动车驾驶员,要高度重视驾驶安全,开车时规范文明操作,谨慎驾驶,把安全应该永远放第一位。切记不要侥幸大意,否则真的出了事,很可能造成无数伤亡。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16 09: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