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播剧上映后,很多人会选择在正规的视频网站上观看。然而,一些人喜欢从互联网上寻找资源,许多非法侵权行为应运而生,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影视作品的版权,也影响了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11月11日,浙江一夫妻档涉嫌非法侵权《扫黑风暴暴》被拘。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那么,贩卖盗版影视作品要坐牢吗?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2021年8月下旬,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人在聊天软件中销售盗版政法题材热播剧《扫黑风暴》,并以此大肆牟利的线索。接报后,温州市公安局立即成立市、区两级联合专案组介入调查。
该剧系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品,在 CCTV8、北京卫视等频道热播。侦查人员通过多种手段研判分析发现,该盗版送审样片传播范围极广且速度极快,传播源遍布全国各地,涉及众多网络资源平台和虚拟社交平台。
据悉,8月21日,腾讯视频公众号还曾为此发布反盗版声明,但此后不法分子仍在互联网上大肆传播牟利。
警方通过对犯罪线索的进一步深度分析,案件取得重大突破进展。专案组成员立即出击、兵分多路,辗转广东、四川、山东、北京等地询问查证数十人,并对多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扣押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作案物品若干。
侦查员在对山东青岛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罗某和徐某某开展审讯过程中,发现两人是夫妻关系。该二人于8月中旬,在网上找到《扫黑风暴》相关网盘资源后,以网盘链接的形式在诸多微信群里大肆销售,一段时间后资源被屏蔽,罗某又找到上家用户,以12.88元的价格购买了全集网盘链接后,伙同其丈夫徐某某再以4.88元至5.88元不等的价格在相关网络群里销售,短短一个月内销售额就高达7万余元。
据了解,罗某和徐某某除了销售《扫黑风暴》等盗版影视作品外,还涉及传播各类事件、网红黑料等淫秽视频资源多达200余部。
目前,罗某和徐某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温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贩卖盗版影视作品要坐牢吗
根据我国《刑法》及其有关法律,在我国贩卖盗版影视作品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或者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并且在侵犯著作权罪中,违法所得超过3万就会被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这种盗版行为,如果非常严重,可以构成刑事责任。呼吁大家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远离犯罪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11 15: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