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相关的交通规则。为了安全驾驶车辆,不允许超载。超载造成的危害非常严重。交警部门发现超载,需要依法处罚。近期,珠海斗门一公司50座通勤车塞满57人,超载7人,下班途中被珠海交警查获,司机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记3分,公司责令整改。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近期,一辆粤C1××37号大客车沿珠峰大道东往西方向行驶。该车车头贴着公司LOGO,是一辆公司的通勤车。珠海交警支队斗门交警大队正在此处开展整治行动,车辆驶入岗点,被斗门交警大队邱警官拦停检查。
邱警官发现大客车两边车窗都拉上了窗帘,完全看不到车内的情况。透过车前挡风玻璃,似乎看到有人站在过道上,车内密密麻麻。邱警官让司机打开车门,上车检查。刚走上车,清一色的工作服映入眼帘,车上所有座位都坐满了员工,过道上还站着几个人,靠着旁边的座椅。
邱警官发现,过道上的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万一紧急刹车或发生碰撞,这些人很可能被甩出车外。邱警官清点人数,发现该车核载50人,实载57人,超员7人。
经调查,大客车司机邱某是珠海市杰赛科技有限公司的专职司机,每天早晚负责接送员工家。当晚,员工下了夜班后陆续来到停车场上车,邱某发现多了7个人。虽然公司多次开会通勤车不得超员,但这7人跟邱某反复求情,邱某想着路程不远便同意了。
司机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记3分。没想到刚转入斗门大道,就被交警查获超员。邱警官对邱师傅进行了安全教育,随后对他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记3分,并要求超员的7个人转乘其他交通工具。斗门交警大队给珠海市杰赛科技有限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超载出车祸司机要全责吗
视事故情况,如果是对方问题那就是对方全责,就不用全责,负主要责任就好,超员和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没有关系的。
根据保监会原颁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的第25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第30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24条至第29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可是,由于这两条规定没有明确超载和保险事故的因果关系,又没有将因超载而发生的事故列为责任免除的范围,因此发生了不少保险纠纷。
超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是交警部门严查的重点违法行为。小编提醒广大司机、乘客: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拒绝超载。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10 16:2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