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医疗纠纷一直是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谁都有可能成为病人,而作为医院、医护人员,谁都不愿意发生医疗纠纷,但无论怎么样杜绝,也会有些难免。近期,四川绵阳有一则关于29岁女子做妇科微创手术身亡的报道,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那么,遇到手术后死亡家属法律维权上应该注意什么?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2021年11月9日上午,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回复称,胡女士在医院进行全麻下腹腔镜(巧克力囊肿剥除、子宫病损切除、双输卵管插管通液)手术时,突发心律增快、体温快速增高等症状,医院立即组织市级相关专家全力抢救,17时28分,患者抢救无效宣告死亡。对于患者死因,专家初步意见为恶性高热,这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家族遗传性骨骼肌异常高代谢肌肉病,与先天基因有关,一般情况下无表现,吸入麻醉剂和肌松药物可能诱发。
李先生表示,他不认同医院“恶性高热”的说法,希望通过尸检能查明妻子的死因。如果医院有责任,他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目前,医院和家属方已达成协议,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死者进行尸检。医院方表示,他们希望通过尸检查明真相,医院如果有责任,决不回避责任,该医院承担的责任决不推卸。
“我的挚爱,希望天堂无病痛,希望你开开心心”“想你,老婆”……从11月6日开始,李先生每天都在朋友圈发夫妻两人的婚纱照等,以此悼念刚刚去世的妻子。
手术前,李先生在医院陪护妻子
李先生和妻子胡女士于去年8月登记结婚。他们的家里,目光所及全是妻子的痕迹,门、窗上还贴着喜字,客厅、卧室、床头柜摆放着婚纱照,沙发、椅子上散落着她的衣服,鞋柜里全是她的鞋子,还有包、化妆品、装饰品、金银首饰……
11月9日上午,李先生告诉记者,因为他们准备要小孩,做了孕前检查,发现妻子有巧克力囊肿,于是就到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准备手术治疗。
李先生介绍,妻子5日9时50分进的手术室,按照医生的说法,这是一个微创手术,治疗也不复杂,用时一个多小时。当妻子推进手术室后,他就一直在外面等待。然而,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还没有妻子的消息。13时左右,在医院外等待的母亲和岳母找到他,称妻子出现了其他病情。
“我一直在外面等,不知道为什么医生不直接通知我。”李先生称,当天13时19分,医院下达了第一份病危通知书,医生称胡女士诊断为一种罕见的遗传病“恶性高热”,医院正在抢救,也在从成都调特效药。十多分钟后,医院又下达了第二份病危通知书。14时许,下达了第三份病危通知书。
焦急的李先生及家人,只能等候和祈祷,但当天17时许,他们收到噩耗:胡女士抢救无效死。
在胡女士死亡通知书上,记载着死亡诊断:爆发性恶性高热、多器官功能衰竭、电解质紊乱、双侧卵巢巧克力囊肿等8个诊断。
胡女士的去世,给李先生及家人造成了严重打击,他们都难以接受这一事实。9日上午,有网友在绵阳当地论坛发布了这一消息。
9日下午,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在网络进行了回复:
11月5日上午,患者在我院进行全麻下腹腔镜(巧克力囊肿剥除、子宫病损切除、双输卵管插管通液)手术时,突发心律增快、体温快速增高等症状,我院立即组织市级相关专家全力抢救,17:28,患者抢救无效宣告死亡。对于死者及家人的不幸遭遇,我们深表遗憾与痛惜!
对于患者死因,专家初步意见为恶性高热,这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家族遗传性骨骼肌异常高代谢肌肉病,与先天基因有关,一般情况下无表现,吸入麻醉剂和肌松药物可能诱发。
医学还有很多局限与未知,我们与您一样急切期盼着司法鉴定机构尽早明确死亡病因。在此期间,如有需要,医院愿竭尽所能为死者家属提供帮助。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们也恳请广大网民朋友客观理性看待本事件,不信谣、不传谣,感谢您的理解!
院方说法:
该负责人介绍,治疗恶性高热有一种名叫“丹曲林钠”的药物可以缓解症状,但绵阳并没有储备这个药物,医院紧急联系了成都多家大型医院,但都没有。不过,他们并没有放弃,通过药品供应商全面寻找,最终在成都找到了5支“丹曲林钠”,“药物在当天晚上9时左右送到绵阳,遗憾的是患者已去世”。
委托尸检:家属希望查明死因,医院表示如有责任决不推卸
对于医院所说恶性高热的死亡原因,李先生并不认同,他希望进行尸检。11月9日上午,李先生正在绵阳联系司法鉴定机构,他希望能查明妻子的死因。他表示,如果医院有责任,他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当天下午,李先生告诉红星新闻,他在绵阳找了两家机构,但都遭到了拒绝。
同时,在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的网络回复中这样提到:11月5日当晚,我院连夜与家属协商,达成共识,共同委托成都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死者进行尸检,并签订协议。受疫情影响,原协商的司法鉴定机构暂不受理此业务,11月8日,家属提出由绵阳司法鉴定机构对死者进行尸检。目前,我院已尊重家属要求再次签订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协议,积极迅速配合家属依法维权。
李先生介绍,9日晚7时左右,经过他们与医院沟通,双方再次达成协议,委托成都一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尸检。
遇到手术后死亡家属法律维权上应该注意什么
如果造成手术中或手术后在医院死亡,应当马上保存尸体,复印病历。申请医学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学鉴定,鉴定主要目的,看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是否有过错,该过错包括医院是否有修改病历等内容。如果鉴定为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医疗事故主要指医生或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认定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医疗意外事故目前没有这咱说法,在医疗事故鉴定中主要两种情况,一是有过错,认定为医疗事故,一是没有过错,不存在医疗事故。关于赔偿的问题,如果发生死亡情形,医院是不会意见你的要求的,他们也要求进行医学鉴定,除非他们感觉有特别重过错,无需鉴定在某些程序上存在问题,除以上原因,他们不会主动支付你们的赔偿费用的。那么一旦遇到手术后死亡,家属在法律维权上应该注意什么?
(1)一旦发生医疗损害应第一时间封存和复印病历。
(2)不要选择医学会做鉴定,特别是不能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尽量不要选择医调委或卫计委协商。
(4)确定医院责任需要综合分析患者住院或门诊病历确定。
(5)明确医院责任后应及时和医院协商或起诉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和家属一定要冷静处理,千万不要用过激的行为来解决问题,这样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10 1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