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爱情日渐普遍,网恋是一种借助互联网的超越空间的恋爱形式,相对于一般恋爱,网恋具有迅速、激情等特点。近日,浙江一女子,发现网络爱人同为女儿身,依旧保持交往,不惜违法侵占公款为其还赌债。消息一出,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那么,侵占公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浙江一女子为了“爱人”侵占了公司近百万元资金,而在得知对方和自己一样是女儿身后依旧用情至深,不惜侵占公司钱财帮助对方。
2021年11月8日从绍兴市柯桥区公安分局获悉,分局近日破获了这起职务侵占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郑某等两人,目前两人均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依法逮捕。
女子王某近日向柯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主动投案自首。王某供述,其2019年在柯桥某公司担任公司出纳,兼任会计和票证管理等工作。同年5月,她在网上认识了郑某并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半年后两人“奔现”才发现郑某竟是女儿身,但由于已用情至深,两人仍继续“交往”。
2020年1月,郑某以各种理由开始向王某借钱周转,王某陆续将积蓄转给对方。郑某因沉迷网络赌博欠下了不少赌债,王某自有资金不足以帮郑某归还赌债,遂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延迟付款、伪造单据、多领少付的方式挪用公司资金给郑某。至案发前,王某发现自己侵占公司的金额过大已无力偿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警方调查发现,2020年6月至2021年9月,嫌疑人王某在担任柯桥某公司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私自修改供应商、加工商的月度对账单数据进行做假账的方式,骗得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私下将多报的货款金额进行侵占,共计侵占单位资金94万余元。嫌疑人郑某在明知王某的钱系其通过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资金获得的情况下,仍多次收受职务侵占款项用于归还个人赌债、信用卡透支款等债务。
侵占公款的法律规定
1、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网络有风险,网恋需谨慎,不要随意相信他人。侵占公款是违法行为,切勿以身试法,留下案底后悔终身。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08 15: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