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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擅自撕毁法院封条被处罚 擅自撕毁法院封条的后果是什么

  近期,一男子擅自撕毁法院封条被处罚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作死的节奏,不要老没事找事。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被申请人醴陵某气体公司员工擅自撕毁法院在查封物上张贴的封条,妨害执行,醴陵法院依法对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作出罚款处罚。醴陵市人民法院公众号7月28日公布这则案件。

  醴陵某玻璃公司和醴陵某气体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为保证判决顺利执行,法院依醴陵某玻璃公司申请,结合纠纷实际情况,依法查封了该气体公司名下两台循环氮压机,并张贴封条。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降低诉讼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醴陵法院活用保全措施,允许被申请人在不对被查封机器设备进行转移、变卖、抵押、故意损坏的前提下,将被查封机器设备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7月18日,执行干警收到申请人举报,称查封物上的封条已被撕毁。

  执行干警在接到举报后立即前往现场查看,调取当天监控录像,并责令该公司负责人说明情况。经查,为应对相关部门检查,该公司员工于7月6日擅自将封条撕毁。

  近日,醴陵法院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考虑到该案件尚在诉讼过程中,且被申请人目前生产经营存在困难,醴陵法院仅对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作出罚款处罚。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此作出深刻检讨,并当场缴纳罚款。

  案例

  近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对依法阻碍执行的被保全人韩某作出司法拘留13日的处罚。

  日前,克拉玛依市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将克拉玛依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诉至克拉玛依区法院,同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300余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对被申请人名下车辆予以现场查封加贴封条。

  3月16日,申请保全人向克拉玛依区法院反映,被执行人将封条撕毁。承办法官及法警前往现场,确认封条被毁,同时在克拉玛依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办公楼内看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承办法官当即对韩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擅自毁损法院封条等行为妨碍法院执行工作,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触犯刑法等法律后果。

  韩某表示知晓,承诺配合法院保全工作,不会再有类似事情发生。

  当日下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反映,被执行人再次将封条毁损。经核实,承办法官将韩某拘传至法院。

  该院合议庭研究,韩某作为被保全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法院查封涉案车辆后,故意毁损封条,经警告再次毁损封条,阻碍执行的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法应处以拘留13日的处罚。

  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行为系妨碍执行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私拆封条是违法行为,未经允许擅自撕毁封条,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29 11: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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