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女幼师疑给幼儿喂避孕药。警方通报:30岁男子为吸引眼球发布言论,并非幼教,已被刑事拘留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这样的人太恶心了,哗众取宠。那么,乱造谣言是什么罪行?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6月19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称,网民“小问题水”在某社交平台发布“女幼师给幼儿喂避孕药”的信息,引发广大网民关注
接报后,我局第一时间依法展开调查。经查,“小问题水”真实姓名田某(男,30岁,山西省太原市人) ,其本人并非幼教,本人及亲属均无幼儿教育从业经历,未发现其有购买避孕药的情况,我市也未发生给幼儿喂避孕药的相关情况。该人为吸引眼球,于6月19日在某社交平台发布相关言论,随后注销昵称隐匿。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
4月26日,网民李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谣言视频称:灵璧县渔沟霸凌事件,有人指使14岁男孩顶包!施暴者抓住枪毙。此视频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临泉县公安局庙岔派出所接到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迅速找到视频发布者。经查,4月26日,李某某为博眼球增加流量,在不了解视频中所说是否属实的情况下,使用有关渔沟中学事件相关谣言音频,通过对口型、配音的方式拍摄视频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其中部分内容为捏造。
目前,李某某已将谣言视频删除,临泉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乱造谣言是什么罪行
1、乱造谣言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编造并散布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犯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请广大网民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传谣,对于恶意造谣、传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20 11: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