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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只打卡不上班”被辞!向公司索赔七十万

  近期1一女子被公司解雇,于是向对方索赔,但公司称其为员工,“只打卡不上班”,拒绝赔偿。她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李雪1万余元。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法院审理了这一劳动争议案,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李雪1万余元。

  记者梳理判决,了解到2021年1月至3月,公司因旷工等原因降低了李雪的工资标准;同年3月15日,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

  2022年,李雪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663468.48元,扣除工资14974.46元,未支付带薪年假工资19406.77元,共索赔近70万元。

  根据公司提交的监控录像,李雪“只打卡,不上班”,上班时间进入公司,打卡后离开,下班后从外面进入公司,打卡后离开,完全不符合正常的工作和休息规则。在这方面,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此外,他本人没有申请年假,所以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他不需要支付年假工资。

  对此,李雪表示,公司提交的监控录像是相关人员私下购买安装的,侵犯了她的隐私。监控录像是公司单方面复制、制作、编辑、间断截取的座位图像,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所有工作情况。她认为公司“只打卡不上班”的说法是不可思议的。

  公司辩称,2020年12月22日,工作人员告诉李雪,“今天公司在职检查,你不在,根据公司规定,可以做相关处理。”李雪回答说:“你的领导水平太低,被屏蔽了,不要再骚扰我了。”之后,公司多次采访了李雪,但没有到场。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提供的证据是单方面制作的,真实性存在疑问,无法确定李雪旷工。

  二审法院认为,公司提供的视频能够真实反映客观事实,李雪未能履行请假程序,一年内旷工3天以上。因此,公司终止了与李雪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已按照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因此不存在2021年3月拖欠李雪工资的事实。此外,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李雪已安排年假,或已支付年假工资。

  最后,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李雪带薪年假工资11491.69元。

  综上所述,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如果罔顾法律,承受的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谴责,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15 10: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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