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一名离异男子独自养儿到17岁,发现非亲生前妻判赔偿16.9万。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孩子就是妥妥的出轨铁证,就是苦了孩子。那么,孩子非亲生怎么赔偿?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位重庆男子王超养育了儿子王小超20余年,但后来发现自己并非其亲生父亲。尽管如此,因为感情的牵绊,他仍然继续为其提供生活、教育费用直到大学毕业。然而,王小超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却突然失联、不告而别,令王超痛心不已。于是,他将前妻林艳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19万余元的抚养费、学杂费、医药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法院认为,林艳违背夫妻间忠诚义务,还隐瞒了王小超的亲生身份,在离婚后将所有费用和责任都转嫁给了王超,侵害了他的人格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法院判决林艳支付王超16.9万余元的合理费用,并赔偿3万元精神损害费用。
案例
“喂,是云阳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吗?我是廖某某,我想申请强制执行”电话那头传来焦急气愤的声音。
“你别着急,请你先陈述一下事情经过,并明确你想申请强制执行的内容是什么?”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耐心地询问道。
“调解书确认小孩廖某甲由女方抚养,但双方达成调解后不久,女方就把小孩廖某甲送到了我母亲家里,因我母亲之前一直在带小孩廖某甲,对其有感情,便瞒着我收留了小孩,我发现后,联系女方,但她坚决拒绝接回小孩,所以我想申请法院强制将小孩移送给女方”廖某某慢慢说道。
经核实,原告廖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小孩廖某甲与原告廖某某的亲子关系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排除廖某某为廖某甲的生物学父亲。并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小孩廖某甲由被告刘某某抚养,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廖某某的抚养费3万元。
廖某某称,其并非小孩廖某甲的亲生父亲,其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抚养小孩廖某甲。刘某某拒绝接回小孩廖某甲的行为不仅不合理,更不合法。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了刘某某,刘某某辩称,之所以将小孩廖某甲送回廖某某母亲家中,是与廖某某商量好了。当执行法官要求其立即接回小孩廖某甲时,刘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回小孩。另一方面,廖某某要求法院立即将小孩廖某甲交给刘某某,如果法院不马上解决,就将小孩丢到法院。
鉴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问题,且执行法官通过平台与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合力商讨对策。另一方面执行法官继续与刘某某沟通,给她释明抚养小孩的法定义务及遗弃幼儿的法律责任,抚养子女系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夫妻感情发生问题,而对小孩不闻不问,应以最大能力抚养子女,给子女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经过多方单位联动齐发力和法官的耐心沟通下,最终成功说服正怀有身孕的刘某某接回了小孩廖某甲。
孩子非亲生如何赔偿
孩子非亲生的赔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另外,夫妻双方如果因子女非亲生离婚的,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错误抚养了孩子可以依法申请损害赔偿。婚姻的基础应该是相互忠诚,婚内出轨是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小编呼吁大家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05 09: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