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美好的,但是如果打肿脸充胖子就不合适了。近期一国企出纳用公款扮白富美,对男友有求必应。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又是一个恋爱脑,野菜就这么喜欢挖吗?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5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警钟丨岂能用公款为私欲买单》一文,讲述了重庆市荣昌棠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原出纳邓莉大肆贪污、挪用公共财物来打造“白富美”人设的违法乱纪事实。
邓莉,女,汉族,重庆市荣昌棠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原出纳。
2022年3月,邓莉因涉嫌严重违法被荣昌区监委采取留置措施。经查,邓莉身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毫无法律底线、贪得无厌、靠山吃山,大肆贪污、挪用公共财物用于个人挥霍。
2022年6月,邓莉被给予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2年12月,邓莉因贪污1058万余元、挪用公款257万余元,被荣昌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据邓莉自述,自己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但是一直渴望过上别人羡慕的生活,拥有别人没有的东西。“由于自己的虚荣心特别强,想在男友面前打造白富美的人设,只要他向我伸手要钱,我都是有求必应。”
公司公款成了我满足扭曲物质欲望和虚荣心的“提款机”“聚宝盆”。在公款的“支持”下,我打造的“白富美”人设终于立了起来。我吃穿用度都是大手大脚,跟同事吃饭总是买单的那个,借钱给同事更是非常大方爽快。在同事和朋友心目中,我就是标准的“白富美”。我终于活成别人眼中的“人上人”,但是我几乎忘了这一切都是公款在买单。
当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向我出示留置决定书时,我内心五味杂陈,心想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因为我每日都在惶恐中度过,那种负罪感、恐惧感曾经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清楚自己之前的行为已经违法犯罪了。当自己被带离的那一刻,我感觉如释重负,留下的是深深愧疚和自责。现在回想起来,自己沦落到今天,最终还是自己爱慕虚荣、三观不正,扣歪了廉洁从业的“第一粒扣子”,给自己、家人、公司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不可挽回的恶劣影响,自己因此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综上所述,做人应该自信,树立正确的三观,不要为了所谓的虚荣心去超出自己能力的事情。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02 11: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