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男子多次性侵女友13岁孙女,致其染上多种妇科病,男子依法获刑19年有期徒刑。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交友一定要擦亮双眼了,这样人品不过关的人渣就应该远离。那么,猥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5月31日,据法治日报报道,5月30日上午,太原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太原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和5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其中,“马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引发关注。
被告人马某某于2020年12月与被害人王某某的奶奶确立恋爱关系后,与被害人王某某及其妹妹共同生活。
被告人马某某明知被害人王某某系13周岁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多次多地与其发生性关系、实施猥亵行为,后被害人王某某在医院检查诊断患有多种妇科疾病。
检察院以马某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并提出了对被害人王某某予以精神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支持起诉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作为与被害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且有强奸犯罪前科的人员,多次、长期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马某某多次实施猥亵,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等后,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院除依法支持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医疗费、检查费、营养费等费用外,还认为本案案发后,从未成年被害人王某某与其母亲的交流及聊天记录中看出其情绪消极,该案对其造成的身心创伤和影响是长期的、较难磨灭的,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合情合理。
根据被告人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对被害人所造成的影响等因素,酌情支持2万元。
判决作出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未提起抗诉。
猥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237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综上所述,强奸罪、猥亵儿童罪都是违法行为,对受害者的心理阴影是无法估量的。小编也呼吁各位家长,要加强对孩子性教育,自我保护意识的灌输。平日也要多关注孩子的动向,尽可能减少孩子独处的机会。如果你也遭遇了类似的事情,请保留好证据,及时报警处理!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6.01 09: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