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网传一司机拒给120让路,之因怕被罚款,结果还是小车被罚150元记3分。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肯定要让路啊,这人命关天的事情。先救人规矩放一边。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5月26日,一则司机拒绝给救护车让路的视频火爆网络。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救护车司机曾下车与前车沟通,但前车司机担心扣分,随后关闭车窗,并且没有让行。
5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5月27日下午,交警对小车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据了解,当天救护车在前往救助病人的途中发生了该事,幸而并未耽误病人救治,目前病人已转危为安。
“5月27日一大早,我们也关注到了相关情况,并立即着手处理这件事。”据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十二分局民警介绍,通过调取录像,询问小轿车、救护车当事司机后,最终对当事小轿车司机做出了处罚。
5月27日上午,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交警通知当事小轿车驾驶员李某某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下午,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在遇后方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未主动向前挪车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决定。
案例
近日,一则女司机占道挡住120救护车、坚决不礼让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
视频显示,在一红绿灯路口,一辆鸣着警笛的救护车被一辆私家车挡住了去路。救护车司机着急下车,与前车女司机进行交涉,希望其挪车让路。女司机却表示,现在是红灯,如果自己闯红灯,会被摄像头拍到、扣分,不肯让行。
这时,救护车司机说,如果你被(交警)拍到,我可以给你(证明)取消。女司机却说,你在哪儿取消,说得那么容易。随后,她关上车窗,拒绝继续交流。
法律知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广大驾驶员请主动让救护等特种车辆优先通行,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核实后将依法予以消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1款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小轿车未让行,违反该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7条第2项决定处以150元罚款。
综上所述,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小轿车未让行,违反该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7条第2项决定处以150元罚款。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5.29 09: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