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于5月11日开庭宣判。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希望判死刑。那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5月11日上午,“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将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距离两个孩子在2020年11月2日坠亡,已经有两年多时间。对于该案二审宣判,两个孩子母亲陈美霖曾表示,望公平公正,望维持原判。
记者此前报道,2020年11月2日下午3时30分许,居住在重庆市南岸区锦江华府4单元15楼的雪雪(化名,殁年2岁)、洋洋(化名,殁年1岁)坠楼身亡。经南岸警方侦查,该起坠楼事件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两个幼童的爸爸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是嫌疑人。
据检察机关的起诉书,被告人张波在与陈美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女子叶诚尘私下建立恋爱关系,后张波与陈美霖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陈美霖抚养,儿子6岁前由张波抚养。叶诚尘多次向张波表示无法接受其有小孩的事实,两人遂共谋用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张波子女。2020年11月2日,张波趁家人外出,将正在次卧室玩耍的两名幼童双腿抱住,一起从飘窗窗户扔到楼下,致两名幼童死亡。
2021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两被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波与被告人叶诚尘共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张波两名亲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在共同犯罪中,张波积极参与共谋,设计将女儿接到家中,直接实施杀害两名亲生子女的行为;叶诚尘积极追求二被害人死亡的发生,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为由,催促张波杀死两名小孩,并在张波犹豫不决的情况下,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行为,最终促使张波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
二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严惩。
2021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两被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人提出上诉。
2023年4月6日,重庆两幼童坠楼案二审,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二审庭审过程中,张波、叶诚尘均翻供,致使庭审持续至晚上10点半才结束,历时近13个小时。当时法庭表示,二审将择期宣判审理结果。
案件回顾:
●2020年11月2日15时30分许,居住在重庆市南岸区锦江华府4单元15楼的两名幼童坠楼身亡。孩子父亲穿着睡衣急忙跑下楼失声痛哭,本以为是一次令人心痛的意外坠楼事件,经警方侦查后发现,该起坠楼事件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两个幼童的爸爸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正是嫌疑人。随后两人被依法逮捕,并被提起刑事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
●2021年7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波、叶诚尘共同故意杀人,致二人死亡,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12月28日上午,重庆市五中院一审判决张波、叶诚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人提出上诉。孩子母亲陈美霖曾通过代理律师表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只想张波、叶尘诚被判死刑。
●2023年初,陈美霖陆续收到多封来自张波的信件,信中表达了自己的忏悔与内疚,并请求陈美霖的原谅。
●2023年4月6日上午9点半,重庆市高院二审开庭审理张波、叶诚尘犯故意杀人罪上诉一案。二审庭审过程中,张波、叶诚尘均翻供,历时近13个小时,法庭宣布休庭,二审将择期宣判审理结果。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要件,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主观要件,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4.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综上所述,故意杀人罪的构成有主观要件、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客体要件。相信司法是公平的,希望该案件早日尘埃落定,给死者一个交代。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5.11 09: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