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知恩(IU),1993年5月16日出生于韩国首尔特别市,韩国流行乐女歌手、影视演员、节目主持人。近期,被爆因涉嫌剽窃其他艺人的音源而被警方告发。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又动了谁蛋糕。那么如果在确实构成法律上的侵权的情况之下,抄袭应该由谁来担责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据韩媒,韩国人A某称歌手IU演唱的《粉红色高跟鞋》等6首歌曲存在剽窃海外及国内艺人音乐的情况,并于8日向首尔江南警察署以涉嫌违反著作权法为由告发了IU。
这次成为告发对象的IU有《粉红色高跟鞋》、《好日子》、《BBIBBI》、《可怜》、《Boo》、《Celebrity》共6首。
指控书称,“涉案歌曲涉及原作品和旋律,节奏、和弦的进行也有很多相同的情况,特别是《好日子》和《粉红戏》在一般人听的时候也有相当的相似性。引子部分是引导整个音乐的氛围和整体性,让听众产生好奇心,决定是否收听该歌曲的部分,6首歌曲都涉嫌抄袭”
那么如果在确实构成法律上的侵权的情况之下,抄袭应该由谁来担责呢?
以音乐作品为例,一首歌涉及至少四类主体,即词作者、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制作者,也就是俗称的“词、曲、演、录”。除此之外,还可能涉及发行方,例如出版发行商、线上平台,还涉及歌曲的版权方。因此,一旦有原创作者发声,究竟谁才是责任承担人,这对维权者和抄袭方来说都是难题。
总的来看,谁是侵权人应当着眼于行为,未经许可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侵犯的,无论是哪类主体,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在娱乐圈抄袭这种事情早已司空见惯 ,希望大家理智吃瓜,不要把过度的精力放在别人的身上。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5.10 11: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