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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掌掴还手被警方认定互殴引争议 律师: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被掌掴后还手,被认定成“互殴”?近日,一名女子发布的视频引发热议。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这个家教真失败。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该女子发布视频称,当天其独自乘坐高铁,在其后排坐了5个人,其中两个大人三个小孩。列车行进过程中,孩子一直在玩游戏,其间多次撞击其所坐椅背。

  该女子称,由于无法忍耐孩子多次撞击其椅背的行为而回头制止。而其制止孩子的行为引起孩子家长不满,双方因此起了争执。争执中,孩子家长扇了该女子一巴掌,该女子也进行了还击。

  5月3日,孩子家长报警,上述涉事女子被传唤。该女子认为孩子父母有错在先,还先动口骂人并且动手打人,应是主要责任方,因此拒绝和解。最终,警方认定双方构成“互殴”,对上述被打后还手的女子处以200元行政处罚,对孩子家长处以500元行政处罚。

  记者注意到,在网传的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公安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警方查明事实为“2023年5月2日21时许,C6276次列车运行至眉山东至成都东区间,违法行为人因座位背后小孩吵闹,与小孩家长杨某某发生争吵,进而互相用手殴打对方,导致双方脸部轻微受伤,违法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殴打他人。并显示,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及杨某某的申辩和陈述,多名证人证言、列车监控视频、巡检仪视频等证据证实。

  此事在网上发酵后,网友普遍疑问,为什么被打了不能还手,是否只能挨打,然后报警等待?被打还手,为什么是互殴而不是正当防卫?

  律师解读

  准确界分相互斗殴与正当防卫的界限,关键看行为人在主观意图上是为了防卫合法利益还是故意不法侵害他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办案机关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列车作为公共场所,每一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综上所述,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家长应该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一个正确的示范。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5.08 14: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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