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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新生儿臂丛神经被医生拉断 那医院是否该为此承担责任呢

  近期,有关河南一新生儿臂丛神经被医生拉断的消息,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近日医院回应了。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这种悲剧一发生真的就是悲剧,刚出生就瘫痪了。那医院是否该为此承担责任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来自河南的郭女士发帖称,自己在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生产时,宝宝的臂丛神经被妇产科医生拉断,诊断为分娩性臂丛神经损伤,希望有关部门介入。6月28日,院方回应,此为郭女士生产过程中无法规避的现象,并称提出花30万元一次性赔付和解,但被郭女士拒绝。

  6月28日,郭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21年10月21日晚,她因“羊水破裂”到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就诊,21点多到达该院,经过一系列入院手续后,22点多办理完成入院。24日22点多,郭女士腹痛剧烈,医生告知胎儿无异常,已符合分娩条件,25日凌晨郭女士被推入产房。

  “在分娩过程中,发生难产,助产护士叫旁边的主治医生过来帮忙,期间未建议顺转剖,未进行沟通签字,未进行阴道侧切,操作不当强行把胎儿拉出导致左上肢活动受限。”郭女士说。

  郭女士称,宝宝出生体重3650g,因“左上肢臂丛神经损伤、新生儿窒息、肺炎、心肌损害、颅内出血”,25日凌晨3时50分左右,被转至太康县人民医院,给予营养神经、抗感染等治疗一周左右,效果差,左侧肢体仍无活动迹象,11月5日又辗转至河南省儿童医院康复治疗几个疗程,效果仍欠佳。2022年2月16日,郭女士带着宝宝到上海华山医院就诊,术中诊断为分娩性臂丛神经损伤左侧。

  陈院长表示,医院曾和郭女士协商,提出一次性支付30万元解决此事,但郭女士一直没同意,“事情发生后,医院一直以积极的态度与郭女士沟通解决,县卫健委也介入此事,但都没有妥善解决。如果郭女士不满意协商方案,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情。”

  那医院是否该为此承担责任呢?

  《根据》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220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拿本案来说,虽然医生没有告知女子,但是如果紧急情况,又不能取得女子及家属的意见,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女子及新生儿的生命安全,经负责人批准后,是可以将孩子“硬拉”出来的,这种情况其实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依法即便造成一定的损害,也无需承担责任。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一般的侵权案件,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一般人都能判断个八九不离十,而像本案这样的医疗纠纷案件,因为专业性较强,当时是否处于紧急状态、医生有没有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是否真的不能与病人、家属沟通、有没有损害更小的方式,这些影响医生过错认定的情况都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才能确定。

  还值得一提的是,孩子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下,往往与产妇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关系,而根据《民法典》受害人本身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行为人的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类似的案例中,医生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医院承担的责任比例多为30%—60%之间。

  最后,据悉目前当地卫健委也已经介入调查,而女子如果最终与医院协商不成,还可以依法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综上所述,婴儿是每个家庭的希望。谁都不希望自己辛苦怀孕10月的孩子出生即瘫痪的状态。对于父母来说是非常强烈的打击。当地卫健委也已经介入调查,希望小宝宝早日康复。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6.30 10: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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