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一男子因生活拮据,便私自登去世工友的微信,盗刷抚恤金30次。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这种人太缺德了,不怕半夜做噩梦吗。死人的钱都敢用。盗刷有什么后果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河北秦皇岛,王先生的家人发现,王先生生前的存款、抚恤金少了9万余元。民警锁定了王先生生前的工友朱某某并将其抓获。朱某某交代,自己经常登录王先生的微信处理各种工作。王先生意外去世后,朱某某因经济拮据,先后30余次登录王先生微信盗刷9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已被公安机会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武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3月,武某入职某酒店,为便于工作,该酒店负责人岳某向武某提供了一部手机,并将该手机内微信支付(绑定了岳某的信用卡)的密码告诉了武某。同年7月,武某通过微信联系信用卡套现人员,使用该微信号绑定的岳某信用卡分7次向虚假商户付款进行套现,信用卡套现平台操作者扣除手续费后将剩余资金转入武某提供的支付宝、微信账户,上述行为致使岳某名下的信用卡被盗刷共计3.2万余元。案发后,武某于2021年12月17日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其家属退缴全部赃款,已发还被害人。
2021年1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武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提请太原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武某在盗刷他人信用卡的同时还有转移赃款的行为,涉嫌洗钱犯罪。对此,该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与公安机关多次沟通,并征求了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反洗钱中心的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固定和强化洗钱犯罪相关证据的补充侦查提纲。
太原市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武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同时,为掩饰、隐瞒信用卡诈骗犯罪赃款的来源和性质,其与网络套现人员合谋,将信用卡诈骗犯罪所得转入个人账户,系“自洗钱”,其行为涉嫌洗钱罪。由此,该院对犯罪嫌疑人武某批准逮捕。
今年3月10日,太原市检察院将该案交由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迎泽区检察院以武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盗刷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刷行为太让人不耻了,用自己的违法行为挑衅法律的红线。怎么说都是不值当的买卖。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5.10 09: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