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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男子为炫耀虚构相关不实言论 转卖香烟一天赚一万

  上海疫情还没结束,谣言四处,每天都有新的谣言上线。近日,上海一男子为炫耀,不惜在跟友人聊天时候,虚构相关不实言论 ,称自己。转卖香烟一天赚一万,那么,事实真是如此吗?疫情期间造谣生事的人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记者从浦东公安部门获悉,帅某为浦东航头镇某社区居民。今年4月初开始,帅某从朋友处购得部分香烟,并以每条香烟加价20余元左右的价格转手贩卖,共贩卖香烟70余条,获利1800余元。

  而网传的聊天截图,实则是帅某在一次和网友的私聊中,为炫耀自身能力,虚构了他在社区担任志愿者期间每日卖烟能获利万元及其它不实言论,而后相关截图被发至网上引发热议。

  市文明办今天就此事回应称,帅某于3月30日注册为本市志愿者,报名若干志愿服务项目,暂无志愿服务时长。目前已封停帅某在上海志愿者网上的个人账号。

  目前,公安机关已责令帅某公开澄清不当言论并道歉,对其不当行为予以严肃批评教育。针对帅某贩卖香烟的行为,公安机关将移送有关部门另行处罚。

  案例

  近日,一篇所谓“个人利用疫情高价倒卖物资,一个月获利上千万”的帖子在网络流传。经警方调查,信某(男,32岁)疫情期间封控在家,为博取眼球、吸引关注,于2022年4月10日在网上虚构了自己“在疫情期间租用货车,高价倒卖物资,仅九天净赚人民币908.82万元,3月份赚了人民币3006.93万元”等不实言论,并配了一张从网上下载的桌上堆满人民币的照片,引起网民大量关注,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目前,信某因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被闵行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疫情期间造谣生事的人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如果在疫情期间造谣生事的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小编呼吁大家,在抗疫期间应该把所以的精力放在共同抗疫上来,不要把有限的精力用在违法乱纪上,得不偿失!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6 09: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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