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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撮合表兄妹结婚13年被判无效 缺乏常识?还是知法犯法?

  在陕西一父母撮合表兄妹结婚13年被判无效,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父母怎么想的?禁止近亲结婚难道不是常识吗?那么,在法律上来讲,有3种情形婚姻无效。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陕西安康。4月20日,汉阴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并当庭判决宣告赵某与吴某于2009年2月12日缔结的婚姻关系无效。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之父与吴某之母系同胞亲兄妹关系。赵某与吴某在双方父母撮合下同居生活,并于2009年2月12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双方感情不和,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中赵某与吴某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故赵某主张其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应予支持。

  案例

  近日,蕲春法院漕河法庭审理首例因近亲结婚导致婚姻无效的案件。

  小红与小强自小相识,逢年过节相互走亲戚。2016年,经亲戚撮合,离异的两人组成新家庭,并育有一子。后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闹得不可开交。2021年底,小红向蕲春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婚姻无效。

  漕河法庭庭长张卫疆系案件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决定实地走访调查。经调查核实,小强母亲与小红父亲系同母异父姐弟关系,小红与小强确系表兄妹。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亦对近亲结婚的事实无异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张卫疆结合证据材料依法判决:宣告小红与小强婚姻无效。同时,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张卫疆依法另行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原、被告均服判息诉,判决文书生效后,蕲春法院将民事判决书送达婚姻登记机关。

  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蕲春法院首例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也是正确宣传、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

  法律上来讲,有3种情形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男女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3、未到法定婚龄。

  综上所述,无效婚姻跟普通的离婚还不太一样,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相当于没结婚。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6 0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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