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辱骂工作人员、闹事、冲卡、不配合检查等事件频发。3月25日,泉州晋江3人被拘,因在防疫期间破坏防疫封闭隔离围栏。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疫情期间大家相互体谅,工作人员也是十分辛苦的。冲动行事的一般没有好果子吃。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3月25日,晋江市公安局接到报警,有人破坏防疫封闭隔离围栏。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查,当天下午,陈某灯(男,1985年出生,晋江人)不满社区主要通道被堵塞,通过网络煽动陈某东(男,1994年出生,晋江人)、陈某昇(男,1982年出生,晋江人)等人砸坏位于晋江市罗山街道后林社区与新塘街道后库社区交界处的防疫封闭隔离围栏,造成不良影响。
陈某灯等人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晋江警方决定对陈某灯行政拘留14天,对陈某东、陈某昇各行政拘留8天。
案例1
2022年3月17日,德城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对郭某(男,30岁)进行疫情核查时,郭某对工作人员辱骂,导致疫情核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在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后,郭某表示后悔,并通过视频形式向疫情核查人员道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郭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案例2
2022年3月17日下午,德城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期间,贾某(男,61岁)滋事闹事,不听现场工作人员劝阻,影响了核酸检测点的工作秩序,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贾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之规定,德城公安依法给予贾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例3
2022年3月17日15时许,平原县人李某某从平原县某镇老家返回在平原城区居住的某小区时,不配合、不服从该小区西门疫情防控人员工作安排,拒不登记出行信息。经反复劝说无效,李某某驾驶轿车冲卡闯入小区,将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倒。李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4
2022年3月18日14时许,吴某某在城区振华街与西环路卡口执勤点,不配合防疫检查,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侮辱。吴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17日,德城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对郭某(男,30岁)进行疫情核查时,郭某对工作人员辱骂,导致疫情核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在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后,郭某表示后悔,并通过视频形式向疫情核查人员道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郭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小编提醒大家: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不要用不理智的行为妨碍疫情防控工作,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大家应该齐心协力共同抗疫,共渡难关。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3.26 1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