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经常可以看到随处粘贴与代办业务有关的小广告,比如代办租房、上牌照等。近期,一男子被判刑20年, 因以代办京户为名诈骗2800余万元。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诈骗也是有成本的,口出狂言,给钱又不办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啊!活该被抓!一点都不值得同情! 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肖某为牟取私利,在朋友圈发消息谎称有能力为他人代办公租房、代办京户、代上京牌,并承诺办理不成功钱款全额退还,以签订合同或口头约定的方式共骗取170余名“代理费”共计2800余万元,大部分钱款被其挥霍。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肖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41万元。
据介绍,2017年6月,肖某在朋友圈看到某信息咨询公司法人发布的“代办公租房”广告后,便开始仿照该公司开展代办公租房的业务。肖某谎称自己发小的父亲家中“有关系”,在朋友圈发广告招揽客户,但肖某并没有代办公租房的资质和能力,实则是以欺诈的方式与被害人签订合同并收取费用。随后肖某还发展了代办北京户口、北京车牌等多项业务。众多被害人发现被骗后要求赔偿损失,肖某因无力偿还只能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截至案发时,肖某共骗取170余名被害人“代理费”共计2800余万元,大部分钱款被其挥霍。
法院经审理查明,肖某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两项罪名,故依法判决肖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1万元。追缴被告人肖某违法所得退赔各被害人。一审宣判后,肖某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再上诉。
合同欺诈的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综上所述,如果犯合同欺诈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小编呼吁大家,不要想占别人便宜,因小失大。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并且阅读相关的法律条例不踩法律的雷区。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2.10 09: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