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陕西又发生了一起,一男子发布不实涉疫信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从疫情爆发以来,在未经核实消息真伪的情况下擅自散布涉疫不实信息,造成不必要的猜测和恐慌这样的案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在疫情当前,应该是一条心,共同抗疫。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经查,12月24日22时许,郑家镇居民郑某某在个人抖音账号发布“完了,全完了,长武县确诊一例,泾阳县二例,还有旬邑县黑车拉回来一个阳性的,导致县城也封了”等疫情谣言,引发网民关注和转载,造成了群众恐慌和不良社会影响。
郑某某在网络散布不实内容,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被旬邑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1
12月22日凌晨,天津一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河西计算机职业学院学生中出现新冠确诊病例”不实信息,造成恶劣影响。当日,天津公安西青分局将该网民杨某(男,34岁,河北省人)查获。经审查,杨某对编造、发布虚假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现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责任,请广大市民关注权威部门公开信息和指导,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良好的防疫工作环境。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查严处。
案例2
12日14日,我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杜撰发布了“大家注意了,星桥街道某小区两人确认阳性,大家不要去那边了”的虚假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查明,赖某(男,40岁)未经核实,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涉疫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依法对赖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3
12月14日,我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杜撰发布了“杭州第19例新冠确诊病例到某某店吃了烧烤”的虚假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查明,孔某(男,50岁)为寻求刺激,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涉疫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依法对孔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群众和网友遵纪守法,注意权威及时发布,不传播谣言,不相信谣言或散布谣言。同时,我们要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做好个人防疫。共同抗疫,早日打赢这场硬仗。希望这种哗众取宠的事件,可以早日彻底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27 1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