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一男子,因交通肇事撞死了人进了看守所待。3个月后取保就医, 断15根肋骨 ,目前原因正在调查中。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张某的伤就是让人给打出来的,说摔伤的那就是在胡扯。除非是从六层楼高的地方摔下来,否则不可能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势。另外张某的精神变得不正常,也极有可能与其被打有关。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张某是河南新乡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因为交通肇事撞死了人,被羁押于新乡县看守所。他进所的时间是4月30日,等到8月5日再出来时,人已经废了。不仅身上被打断了15根肋骨,神志也变得不正常了。
张某的妻子表示,是看守所让她去为丈夫办理取保候审的,可与丈夫见面的地方却是在医院里。在见面之后她才得知,丈夫的身上有15根肋骨是断的,而且精神也很恍惚,属于神志不清的状态。进去时还好好的一个人,可只过了3个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人废了还怎么干活还债,家也就跟着毁了。
对于丈夫身上的伤情,张某的妻子称有人曾对她说过,是张某自己在看守所里不小心摔伤的。可张某在神志稍微清醒的时候却明确地表示,自己是被人给打了。
对于张某妻子的质疑,新乡警方作出回应,表示此事正在调查当中。
由于有严重病情的人看守所是不会收押的,因此张某在进入到看守所之初,就已经通过了体检测试。也就是说,张某在被羁押前,无论身体还是精神,都是没有问题的。目前,张伟除了吃饭、吃药的时间之外,就一直在床上躺着,不愿和人交流。郜女士称,经过她多次询问,张伟回答他是被警察打伤的。
郜女士说,9月3日她曾去新乡县纪委监委和公安局反映过此事,也曾拨打过12309(检察机关投诉电话)反映情况。10月1日,新乡县公安局督察科工作人员联系她,让她等待调查结果。
“现在他的骨伤基本好了,但精神一直不正常。本来要带他看精神方面的问题,但家里实在是没办法了,一直拖着没去成。我们都是借钱给交通肇事案的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本来还指望着他出来干活还债,可现在他却是这个样子,女儿还在读书,一家人的生活都给毁了。”郜女士说。
她称,当地警方曾与她联系,告知已经确认张伟是在看守所内出的事。但对于受伤的原因,还没有正式结论。
记者在郜女士提供的通话录音中听到,疑似看守所负责人称,“在信阳做的鉴定结果还没出来,纪委、督察已经介入调查,我也正在接受调查阶段。”
“有人说我丈夫是在看守所里面摔伤的,但是我并不认同这个说法。他的精神不正常,又是怎么造成的?”郜女士说,她希望相关部门能公正处理此事,让她看到全面、客观的证据。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新乡县公安局督查科民警表示,目前该事件正处于调查阶段,张伟为何受伤还不清楚,如有结论会及时通知家属。
如监控视频丢失 看守所应承担责任
按照我国的监所管理制度,犯罪嫌疑人入监所之前都要进行全身体检,体检情况将会存入档案保存。从常理来讲,对于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也不会收押。因此,张伟在羁押至看守所后出现伤情的可能性较大。
“出现这样的情况,家属是难以自己取证的,这就需要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室介入,主导调查、核实工作。”刘文华律师说,目前,我国看守所都实现了监控全覆盖,只要调取张伟进入看守所后的全部录音录像就可以查明原因。
如果是自伤自残,需要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是同监室人员殴打,那相关人员涉嫌犯罪,应承担责任。如果是办案人员殴打,涉及刑讯逼供的违法犯罪。如果是看守所监管人员殴打虐待所致,则涉及到虐待被监管人员的犯罪。
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看守所的监控视频丢失或出现无法播放的情况,也属于看守所失职,检察机关应做出不利于监管责任人的推定。因为监控设备由看守所管理、控制、维修,如果看守所认为本单位无责任,就需拿出无需承担责任的证据,如果不能做出免责举证,就应担责。
“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室作出调查结论后,如家属对结论不服,也可申请法医、专家进行评判。
类似张某在看守所发生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在新闻里报道过了。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起来,严查,给受害者一个说法。一个人精神如果奔溃了,那基本跟死人没有区别了。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24 09: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