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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石家庄一饭店有人因食物中毒死亡 警方:造谣者被拘10日

  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可见吃瓜群众的传播速度有多快,再加上互联网的发展,更是给谣言加了“马达”。近日,网传一则有关石家庄一饭店有人因食物中毒死亡的新闻,警方出来澄清,纯属造谣,谣言的首发者王某被行拘10日。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资讯详情 :2021年12月21日晚,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红旗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几天前,一名男子独自在桥西区一饭店内喝酒,随后“自然猝死,意外身亡”,事发后,警方出警处理,并非网传的食物中毒事件。

  同日,事发饭店乔家大厨另一家分店的工作人员称,几天前确实有一名40多岁的男子,进入乔家大厨(红旗店)点了两瓶酒和一盘花生米,“自己喝了两瓶酒,还没结账,就出事了。”店员立即拨打120,但在救护车送医途中该男子离世。

  网传视频显示,有多人躺在地上,有人在一旁哭泣,不少市民围观。另一段视频显示,有人在乔家大厨店外摆花圈。上述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警方介入调查后,家属曾和警方一起调取饭店内的监控录像,试图找到当晚和该男子一起喝酒的客人,但监控显示,该男子当晚系独自喝酒,并“把两瓶白酒都喝完了”。此后,家属和饭店商量赔偿事宜,“(结果双方)没协商好,(家属)就摆上了花圈。”

  为何视频中有多人躺在地上?上述饭店工作人员称,双方协商未果,家属方有人躺在了地上。

  至于网传的“食品中毒”等情况,上述工作人员称,事发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了事发的红旗店和其他分店,均未检出食品安全问题。近日,网上有人仍然说系食品中毒,这导致近日店内客流变少,目前饭店已经因被造谣一事报警。

  案例1

  12月19日,婺城区发现一起涉疫网络谣言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网民范某在网上发布“婺城区现在很多村、街道的路能封的都封了,还有挖断的都有”等疫情谣言。

  婺城区网信办、婺城公安分局迅速对案件展开联合调查处置。目前,范某因在网络散布不实内容,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婺城公安分局依法给予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12月20日下午,接群众举报,网民“N9”在微信群内发布“武义100多个确诊者,武义一出事呗整个金华都乱套了”的谣言信息。

  武义县网信办、公安局非常重视,迅速对案件开展联合调查处置。经查,俞某飞(男,30岁,武义人,网名N9)听到他人说的不实信息后,遂在微信工作群里叫其它同事先不要来武义,并散布上述谣言。经过教育,俞某飞认识到错误,已主动在微信群内消除影响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武义县网信办和公安局对其进行教育训诫处理。

  网络造谣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网络谣言的内容和侵犯的客体性质不同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各有不同,而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网络上编造谎言、虚构事实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因过错而对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侵害的行为,从民法学角度来看是一种侵权行为。至于这种行为具体侵害了他人的何种民事权益,需要根据行为人行为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如果编造谎言诋毁他人名誉、侮辱他人,可能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如果在网络上宣扬他人隐私,则可能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侵权行为,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谈到网络谣言的问题,每个人都能举出几个例子,或许是为了某些煽动性的目的,或许是一时逞口舌之快。造谣、传谣一时爽,却给无辜受害者造成深远的影响,甚至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伴随谣言而来的有无止境的网络暴力,还有从网络延伸到现实生活中的跟踪、威胁,连生命安全都受到影响。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增强法律意识,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拒绝造谣,从我做起。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22 10: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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