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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自演奶茶喝出头发被 “索赔”11次 获利近2万元

  北京一女孩拔下自己的头发,放入订购的奶茶中。然后以奶茶中有头发为由,要求商家赔偿订单价格的10倍。今年9月至11月,女子以此方式索赔11次,共计赔偿近2万元,直至商家发现异常后报警。12月21日,王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北京丰台警方刑事拘留。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自食其果,活该抓起来多关几天。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2021年6月,她在网上下单订购了奶茶,喝到一半发现奶茶里有一根头发。她立刻与商家联系,商家表示愿意以订单价格的10倍数额予以赔偿,王某接受了赔偿协议,提供了奶茶里异物的照片和银行账号,很快,赔偿款就转了过来。如此简单就能获得十倍赔偿,王某觉得自己发现了一条“挣钱路子”。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王某在3个月后又网购了奶茶,为防止计划失败被找上门,她刻意没有留下详细地址,只是让快递员送到某写字楼下寄存点,之后去取。拿到奶茶后,她揪下自己的一根头发放进了奶茶里,然后联系商家以奶茶里有异物索赔,最终也获得了10倍赔偿。

  用这种方式,王某陆续敲诈了某品牌商家位于丰台、海淀的9家门店,“获赔”近2万元。因涉及门店不同,奶茶店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发觉,直到公司梳理后台数据才发现异常。

  2021年11月15日晚,奶茶店经理到丰台区马家堡派出所报了警,派出所民警会同刑侦支队共同展开调查。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12月9日,侦查员到王某的公司将其找到,王某知道事情败露,当场承认了错误,表示愿意如数退还“赔款”。目前,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丰台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外卖送到后,消费者在用餐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如何正确维权?应该起诉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之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如果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首先应当与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协商解决;其次,如果消费者不掌握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实名信息,有权要求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披露;最后,如果网络交易平台能够提供商家准确信息的,消费者应向商家主张权利。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商家信息的,消费者可要求网络交易平台赔偿。

  消费者在用餐过程中发现问题时是可以依法维权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切勿踩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21 14: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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