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借口借用他人医保卡配药、囤药后,再以高价对外出售,从中牟利。近日,崇明警方破获一起医保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各类药品1200余盒,涉案药品价值100余万元。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2019年底,茅某在逛街时,看到路边有人发放“收药”小广告,上前搭讪后,发放广告的孙某告诉茅某,他可以高价回收用医保卡配到的药物。在利益诱惑下茅某动了心,和孙某相互留下联系方式,并记下回收的一些常规药。
2020年2月里的一天,茅某拿着用家属的医保卡囤到的药物,跟孙某进行第一次非法交易,并通过微信转账结算了药品交易费。之后,尝到甜头的茅某打定主意,以父母治病为由,借用老年邻居的医保卡骗开药品,并与孙某商定高出开药费3成的价格进行交易。
近期,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发现有部分老年人的医保卡账户存在异常,经研判,有诈骗医保基金的可能。崇明分局经侦支队根据经侦总队下发的线索,及时展开调查。
经缜密侦查,警方查证犯罪嫌疑人茅某自2020年以来,在崇明居住地先后借用19名老龄邻居的医保卡,分别在崇明东平镇、新河镇、建设镇、城桥镇等多家社区医院、医保定点药店假冒退休职工名义骗开大量药品,囤积后定期贩卖给收药人孙某,孙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再以高价将药品对外销售,从中非法牟利。
2021年11月23日,犯罪嫌疑人茅某、孙某被崇明分局经侦支队抓获到案,2人对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调取支付记录,两人非法交易医保药品金额4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茅某因涉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孙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时,警方进一步问询案件中涉及的提供医保卡的19名持卡人,并继续侦办犯罪嫌疑人孙某的“下家”。
虚开药品骗取医保,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参保人员不得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参保人员实施前述行为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前述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达到数额较大标准,触犯刑法的,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再此提醒大家,不要将医保卡借给或租给他人,甚至参与骗开药品;不要将手中多余的药品销售给非法收药人员,不要从非法渠道购买药品。冒充他人身份骗取医保药品、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倒卖医保回收药品属于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惩处。发现此类犯罪线索的,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03 16: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