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这个词儿大家都不陌生,因为普适性,家暴这一话题往往能引起很大程度的反馈,相关事件常常能迅速登上热搜,受到网友的口诛笔伐。近日,山西公布了一则起诉书,忻州市一名时年15岁的女孩遭家暴流产,再次怀孕后遭丈夫毒打时反杀丈夫,该名女子潜逃22年后投案自首。检方日前对该女子提起公诉。此事件一曝光,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对 王女士的遭遇感到同情。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1995年3月,被告人王某河当时年仅15周岁,在忻州市保德县与丈夫白某某举办婚礼后共同生活。婚后两个多月开始,白某某会因为生活琐事或者心情不好不定期地殴打王某河,从巴掌扇到拳打脚踢,致使王某河怀孕被打到流产。
1998年7月28日晚上,王女士当时已怀孕5个多月,再次被严重家暴,为保护腹中胎儿,王女士趁白某不备时抢夺钢钎,并击打白某头部,将他当场打死。随后,王女士开始了长达22年的逃亡之路,直至2020年4月14日,她朝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此后,白某某脾气更加暴躁,开始用烟头烫、用农用三轮车废弃皮带抽、用钳子夹等方式,拿起手边物件随手就打,甚至在王某河父亲王某甲面前打王某河,并以他们一家三口的性命相威胁,使王某河不敢逃跑,也不敢报警。
直至1998年7月28日晚上,二人再次发生冲突,当时王某河已怀孕五个多月,被打后感受到腹中胎动剧烈,在白某某随手拿起顶门用的六棱钢钎打过来时,出于对腹中胎儿的保护,在白某某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突然发力夺过钢钎,白某某被绊倒在床上。王某河知道白某某爬起来还会继续打她,出于恐惧、害怕和对生活现状的绝望,用手中钢钎朝白某某的头部猛砸下去,直至白某某不再动弹。
次日凌晨其带走自己的衣物和家里的现金,锁好家门去和父亲王某甲告别,将自己的衣物留在王某甲家并告诉王某甲自己杀了白某某之后离开保德县,一路忍着腹痛逃到西安,腹中胎儿再次流产。
之后其化名“王芳”先后在西安、成都、重庆打工为生。2020年4月14日,王某河在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山西高速收费站广场向保德县公安局投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鉴定,被害人白某某系钝性刺戳而致严重开放性颅脑损伤、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河因长期遭受严重家庭暴力,在被其丈夫用六棱钢钎殴打时,为保护腹中胎儿开始反抗,趁白某某不备时抢夺钢钎,并击打白某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方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目前,检方已对王某河提起公诉。
法律分析
1.王女士的遭遇值得同情,可是毕竟是出了人命。最终山西省忻州市中级法院认为王女士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是有自首情节,而且属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而反抗杀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属于情节较轻,判处她有期徒刑10年。
2.这件事情出来以后,网友们都非常同情王女士,认为她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那么王女士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呢?我们知道正当防卫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是防卫过当的话,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律师认为王女士至少构成防卫过当。事发时,白某拿顶门用的六棱钢钎殴打王女士。王女士为了保护胎儿,趁白某不备用力夺过钢钎,白某被绊倒在床上,王女士知道白某爬起来还会继续打她,出于恐惧、害怕,她用手中钢钎朝丈夫头部猛砸下去,直至他不再动弹。
从当时的具体情形不难看出,不法侵害仍在继续,王女士击打白某是为了自保,但手段和结果过当,应当属于防卫过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白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在我国,把孕妇打流产,就至少构成了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孕妇因此遭受较大伤害,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白某长期家暴同样构成了虐待罪。
4.所以在遭遇家暴时,一定不要隐忍,及时报警。白某第一次把王女士打流产,就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如果王女士及时报警,就没有后面的事情了。
家暴是会发生在任何家庭的事情,任何以爱之名的暴力本质还是暴力,精神暴力也是家暴的一种,让孩子持续生活在家暴的家庭才是真可怜······不要说服自己接受任何形式的暴力,家暴者并不会被感化,只会变本加厉。如果你感受到自己正在遭受家庭暴力,应该立刻向警方求助而不是一味忍气吞声。请勇敢对家暴说不!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29 16:16:22